March
發表於 27-1-2007 09:30:53
其實,我一直想問(不要怪我八卦:Q ),為何Prince不重開Account來練 -.-?
我很想跟你們去Wilderness :L
Prince`
發表於 27-1-2007 11:08:05
我開左..
丫丫丫..
依家玩覺得好悶..
無左SANTA..
失去人生意義..
唔想再MERCHANT..
HELP..
March
發表於 27-1-2007 13:39:37
要成功必有障礙,努力為FF Clan的未來發展加油吧!我相信Prince你不希望FF Clan只能一直停滯...加油,振作。
卡達
發表於 27-1-2007 15:36:44
努力讀書啦 :D (閃)
pk1280
發表於 27-1-2007 15:55:36
原帖由 Prince` 於 2007-1-26 21:25 發表
我地係煩戀愛..
有時有D野唔係咁簡單..
唉`
總之就煩啦..
一個同學可能就死..
個心有事..
幾個同學要走..
琴日一日我地班有幾對情侶分手..
煩.."
你唔係有份呀...-.-(講笑)...
中四各有前途..我覺得散定都岩...而且小情侶冇可能一世你知的...-.-
March
發表於 27-1-2007 17:04:34
我個人認為玩樂與其他事物都是獨立的,不應受其他事物影響個人玩樂的心情。最重要的是,還是看你怎樣看每件事物罷了。比如:昨日跟朋友玩War3,我還是第一次玩的,敗了便敗了。回到這次被Jagex沒收帳號一事,就當是被其他人在Wilderness殺了並跌了Santa Hat -.-
還有,你要安裝防火牆,不要被Hack
Prince`
發表於 27-1-2007 19:52:36
可能是你樂觀吧..
這其實就像你第一個月辛辛苦苦勞動所得的薪水..
好不容易才買了一部手提電話..
突然之間..
被偷了..
難道你能夠哄自己說..
自己並沒有買過電話..
只是做少了一個月的工作嗎..?
不能的..
付出過的東西..
要是得不到應得的..
這大概..
你也會難過吧..
回到這件事上..
我想..
要是我真的是犯了錯..
Jagex ban 我..
我服..
但是用莫須有這罪名..
你會服嗎..?
沒可能的..
這正是我不甘心的地方 !
March
發表於 28-1-2007 08:55:13
我明白Prince你的立場,我也同情你現在的處境。
有沒有想過日後去Jagex的公司工作?那時跟他們說回這事...(可惜實現率很低 -.-)
你可以多點開辦假日Wilderness大聚的活動,多點拿戰利品,補回失去的Santa Hat。
不知這情況能否報案嗎?
還有,Merchant真講求耐性和機遇 ^0^
teagod2004
發表於 28-1-2007 09:12:16
過去左既野已經過去啦...不能改變既野...唔好耿耿於懷
CrossTimer
發表於 28-1-2007 13:43:00
請問個clan解散未-.-我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