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貴論壇小小建議(3月7日更改)
本人認為貴論壇於投訴區可以開放供其他會員對於該次投訴作出意見,畢竟有關投訴不一定只是有關被投訴人,而由其他會員發表對該次意見或對該次投訴作出中肯之意見,相信這個亦是可以接受;當然,言之無文者亦應受到應得的處分而董事居方便,我認為應有某位超版/壇主管理較好,例如政、Henry管申請區,dh、紫月舞天管投訴區,雖然看似起來是獨裁,但獨裁之好處亦甚多,最起碼處事效率高,不會出現雙重標準之現象(如http://www1.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252328&extra=page%3D1及http://www1.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254591&extra=page%3D1),從而令會員對貴壇之信心增加
版主方便,有部份版主因私事而請假這是情有可願,但最起碼於某版上張貼有關公告/要求有關版主於自己簽名/暱稱上加上請假等字,以便會員能夠知道哪位版主請假了,而不是「偷懶」
3月7日更新:
在人流較少之休閒版塊,可嘗試將積分提高以鼓勵會員發帖,如由原本發帖及回帖之積分提高
鼓勵版主多與會員進行交流
盡快修改主頁死圖之情況
即http://ihs.meric.hk/rforum.php/172111.png
仙魔道online之封測已完畢,應移除主頁該項競投
因樂古由Discuz5.5.0升級為Discuz6.0.0,現時在帖子中無法顯示會員之級別
我認為可以將http://www1.nakuz.com/bbs/images/nakuz/star_7.gif此圖更改為有關會員之級別顯示之
如百曉生製造一圖上標示百曉生等
當然,以上亦只是建議
不同意者看過就算,若有意見提出,請以容觀角度及中肯地提出
請勿對號入座,謝.
[ 本帖最後由 〥逆天`而行′ 於 7-3-2008 19:26 編輯 ] 其他會員發表對該次意見或對投訴作出「中肯」之意見
說真, 我看不出有幾中肯, 當然我不排除有人會很中肯, 但只佔極少數。
另外, 我們亦不想無關的人加鹽加醋, 或者出現過多自認為「中肯」, 但實際不是中肯的意見。而我們對自認為「中肯」之人作出扣分的話, 他們可能又作出投訴, 並只會令處事效率更低。
請相信我們的判斷能力。
雖然看似起來是獨裁,但獨裁之好處亦甚多,最起碼處事效率高,不會出現雙重標準之現象
看似起來是獨裁 (即是不是獨裁吧?)
但獨裁之好處亦甚多 (這又是獨裁?)
獨裁有何好處?
處事效率高?
只限兩人負責管理一區處事效率會更高?
[ 本帖最後由 Fantasma 於 4-3-2008 00:27 編輯 ]
說真, 我看不出有幾中肯, 當然我不排除有人會很中肯, 但只佔極少數。
另外, 我們亦不想無關的人加鹽加醋, 或者出現過多自認為「中肯」, 但實際不是中肯的意見。而我們對自認為「中肯」之人作出扣分的話, 他們可能又作出投訴, 並只會令處事效率更低。
請相信我們的判斷能力。不同意者看過就算,若有意見提出,請以容觀角度及中肯地提出
這是我的意見,我是指若要提出請中肯地
處事效率高與低相信與會員無直接關係,畢竟會員沒有任何管理權限
看似起來是獨裁 (即是不是獨裁吧?)
但獨裁之好處亦甚多 (這又是獨裁?)
獨裁有何好處?
處事效率高?
只限兩人負責管理一區處事效率會更高?
這裹我打錯了
正確意思應為:由指定超版/管理員管理其中一塊版塊,會令一致性大大提高,不會出現#1提及之情況
例如政、Henry管申請區,dh、紫月舞天管投訴區
請你相信我的能力不會比管理團體遜色 唔,這邊是站務區嘛?(拖
原帖由 〥逆天`而行′ 於 3-3-2008 22:59 發表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其他會員發表對該次意見或對投訴作出「中肯」之意見
這個喔,大概你的「其他會員」的定義與實際的情況可能有違背呢.
你的「其他會員」的定義應該是全樂古的會員吧.但你應該曉得一般的會員不會閒來跑這邊(站務區,投訴區甚至是申請區)吧.
所以能比較肯定的,是跑過來的會員大部分的動機均為申請(申請區)或是投訴(投訴區)或是建議(站務區).
明顯的例子在申請區可見,申請區要不是動機為申請團版/版主的會員幾乎很少到申請區之其他申請帖中回覆.
先不說「假使」「假設」等等的例子,要是於投訴區出現此等情況,外加對一般投訴的先入為主的感覺
(你也不是忍不下才跑去投訴吧,這樣的情況還能心平氣和嗎?還要給中肯的意見?)
再加,某些投訴人要是用下等手段(簡單來說就是「班馬」玩人海戰),那這情況應該更糟糕吧.
有部份版主因私事而請假這是情有可願,但最起碼於某版上張貼有關公告/要求有關版主於自己簽名/暱稱上加上請假等字,以便會員能夠知道哪位版主請假了,而不是「偷懶」
同意這點.要是有公告知會會員某位版主現狀為休假的話,那投訴區有幾個投訴也應該省的下.
再加建議設立一公告,可供會員了解哪一位版主現為休假中.(當然,休假理由不需列明啦.)
原帖由 〥逆天`而行′ 於 4-3-2008 20:14 發表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請你相信我的能力不會比管理團體遜色
...
這點呢,要是全部會員說「我的能力不會比管理團體遜色」的話,哪來投訴區一堆投訴帖?
當然啦,這是沒可能的啦.
但是你想像一下你是一位超版或是管理者,當一位會員說「我的能力不會比管理團體遜色」的時候你會有甚麼反應?
嘛,當然你不是拔出石中劍的亞瑟王,超版和管理者也不是為了野心而不擇手段去辦事的希特勒,
但如果你真的有能力的話,管理團隊的申請表、和大門也永遠的為你而開.
[ 本帖最後由 鳳封忍 於 5-3-2008 01:06 編輯 ] 這個喔,大概你的「其他會員」的定義與實際的情況可能有違背呢.
你的「其他會員」的定義應該是全樂古的會員吧.但你應該曉得一般的會員不會閒來跑這邊(站務區,投訴區甚至是申請區)吧.
所以能比較肯定的,是跑過來的會員大部分的動機均為申請(申請區)或是投訴(投訴區)或是建議(站務區).
明顯的例子在申請區可見,申請區要不是動機為申請團版/版主的會員幾乎很少到申請區之其他申請帖中回覆.
先不說「假使」「假設」等等的例子,要是於投訴區出現此等情況,外加對一般投訴的先入為主的感覺
(你也不是忍不下才跑去投訴吧,這樣的情況還能心平氣和嗎?還要給中肯的意見?)
再加,某些投訴人要是用下等手段(簡單來說就是「班馬」玩人海戰),那這情況應該更糟糕吧.
你成段野其實你知唔知等於無意義內容?
我都唔識點回應你呢篇離題之回覆
嘛,當然你不是拔出石中劍的亞瑟王,超版和管理者也不是為了野心而不擇手段去辦事的希特勒,
但如果你真的有能力的話,管理團隊的申請表、和大門也永遠的為你而開.
http://www.epochtimes.com/b5/3/3/24/c11698p.htm 原帖由 〥逆天`而行′ 於 5-3-2008 18:26 發表 http://www2.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成段野其實你知唔知等於無意義內容?
我都唔識點回應你呢篇離題之回覆
http://www.epochtimes.com/b5/3/3/24/c11698p.htm
唔,無意義內容的定義你應該清楚吧.
以上的內容是不是無意義那是要看你的理解方向呢.畢竟今次主題不是「理解方向探討」那就不太多說了.
試試用另一角度去看這回覆,再提出回應吧.
啊...伯樂相馬呢.記得以前曾閱韓愈之馬說,但君知曉「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一理?
毛遂自薦是件好事,但毛遂的手段卻是霸王硬上弓呢. 唔,無意義內容的定義你應該清楚吧.
以上的內容是不是無意義那是要看你的理解方向呢.畢竟今次主題不是「理解方向探討」那就不太多說了.
試試用另一角度去看這回覆,再提出回應吧.
不如你諗下自己#3果段野有無離題、無意義內容再發言
睇黎閤下於#3的理解方向已經離題,
試試用另一角度去看這回覆,再提出回應吧.
此句不適用於本人
毛遂自薦是件好事,但毛遂的手段卻是霸王硬上弓呢.
以最尖銳的矛攻擊最堅硬之盾
ps:別引導本人離題,感謝 原帖由 〥逆天`而行′ 於 5-3-2008 20:49 發表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如你諗下自己#3果段野有無離題、無意義內容再發言
睇黎閤下於#3的理解方向已經離題,
此句不適用於本人
以最尖銳的矛攻擊最堅硬之盾
ps:別引導本人離題,感謝
哦.打了出來的字當然如出潑出之水一般.當然啦,打的時候也不見得有離題啦.
唔...你應該不知道毛遂自薦的完整故事吧,毛遂向平原君自薦後與楚王對話一事有乖常理呢.
好吧,要離題也到此為吧.
ps:你的定論有問題.「以最尖銳的矛攻擊最堅硬之盾」此句中不曾提及矛和盾之強度(最後的離題囧)
不若還是乖乖的說「自相矛盾」會比較好呢. 原帖由 鳳封忍 於 5-3-2008 22:19 發表 http://www1.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哦.打了出來的字當然如出潑出之水一般.當然啦,打的時候也不見得有離題啦.
唔...你應該不知道毛遂自薦的完整故事吧,毛遂向平原君自薦後與楚王對話一事有乖常理呢.
好吧,要離題也到此為吧.
ps:你的定論有問題.「以最尖銳的矛攻擊最堅硬之盾」此句中不曾提及矛和盾之強度(最後的離題囧)
不若還是乖乖的說「自相矛盾」會比較好呢.
對住正常人講野唔洗畫到出腸,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有鑑於以往經驗,持中肯意見的第三方批評者遠比為支持而支持或為反對而反對的無理取鬧者低得多
即使有現行條例,亦不時見有一心生事者鬧板
而且即使有中肯的批評者,所持的觀點也可以大相庭競,如果一來,一天大鬧20頁的投訴案件又會捲土重來
那絕對是浪費投訴人與處理者的時間,並嚴重地令事情複雜化
有見及此,我們不會考慮重新開放予所有會員進行評論的可能性
畢竟涉事者已能提供資料,板主可以補元板規上的解釋,只欠的只是一個判斷而不是社評
關於板主請假張貼告示之類的建議我們會作出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