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瘋 發表於 12-5-2008 11:28:34

無名方士 發表於 12-5-2008 11:39:55

上次話你o既事.本人已扣自由之風扣了21分.當作決理。該會員自己先惹罵戰上次的事.本人已被扣了21分。

第二:麻煩會員講野有證據.以免等等又話小弟串唔贏你之類的說話.小弟話你係無聊的確是小弟不對.在此先道歉.但麻煩該會員留意清楚.你自己都有話小弟係無聊人.呢一句小弟係承認左

本人已經好大忍耐申請人.但人類容忍有限度.不是每樣事件也能容忍.感覺申請處處針對本人.暫時沒有補充。

[ 本帖最後由 無名方士 於 12-5-2008 11:44 編輯 ]

重生之瘋 發表於 12-5-2008 11:48:41

無名方士 發表於 12-5-2008 12:01:25

回復 3# 的帖子

並不是小弟先惹起罵戰.係你話我上次咩樂點最實際.之後話我唔夠你串?

第二次上次你話再回敬你本人就打定辭職信.此等行動是威脅你明白?版主:自由之風都話左你

我只是回覆告訴你而已.小弟此不想發生爭論。暫時沒有補充

to123ko123 發表於 12-5-2008 12:11:30

我覺得無名版主"係佢自己個版管理得很好!!!!

有好多會員都覺得佢做呢個版主做得好好"

如果照呢件事黎睇既話!!!!

投訴人:重生之瘋

期望得到的處理方案:革職

我知做版主守則!!!!!!

但係我覺得超版可以俾一個機會佢改過!!!!

我諗無名版主都知錯"希望超版可以網開一面!!!!

不用革職!!!!

重生之瘋 發表於 12-5-2008 12:21:29

無名方士 發表於 12-5-2008 12:23:29

經小弟好辛苦之下總於搵到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308111&extra=&page=29
以上超連結#284回覆可證明.至於#283小弟話佢係無聊人已經道歉了在此帖回覆#2

重生之瘋 發表於 12-5-2008 12:41:24

無名方士 發表於 12-5-2008 12:46:43

回復 8# 的帖子

請閣下指出.我唔想見你果次係邊次.邊個帖

重生之瘋 發表於 12-5-2008 1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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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投訴版主無名方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