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布vs超力 發表於 1-6-2008 18:36:20

過舊的資料不能使用
這是最近的回覆中已經有3個用多個小時修改

請說明是那個帖第幾個回覆啦...

瘋人院 發表於 1-6-2008 18:39:19

巴布vs超力 發表於 1-6-2008 19:02:19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280454&extra=page%3D2&page=5
#462小時
我沒有太多時間去找你編輯

該帖的#5是指現在這一個帖的#5?
這是我的回覆啦....

#83
所說想佢提供有關圖片的回覆已被你刪去...也證實是無關者
越權?是那區的版主不用圖片也可以搞定
pm技術人員<----(無關)

解調已說
使用帳號問題(無關)

能力問題...已證實你有「能力」以及「時間」去修改


還不知你回答什麼給我
我絕對沒有對號入坐...沒有以自己的想像力加以豐富詞句成為你想要的意思
做版主時的能力絕對沒有比你差

瘋人院 發表於 1-6-2008 20:20:25

巴布vs超力 發表於 1-6-2008 21:59:35

修改錯字≠整理!?

我是說你沒有看到「任何」而要求提供圖片
你什麼補充不補充
根本不是說呃不呃post的事情...
是說你沒有「看」清楚樓主的說話~~
而且也沒有「看」清楚版規
沒有「看」清楚我說什麼「看」的問題
(另一解釋就是你知道什麼叫做「任何」...所以看到也不識)

那一方面請交比有經驗的版主處理

反正你是與我請辭後的我作比較啦~~
根據此post的#11既誠諾
我可以取消其中一項的投訴了吧?

不過我還一直投訴誣蔑我
我絕對沒有對號入坐...沒有以自己的想像力加以豐富詞句成為你想要的意思


主頁增加資料證明串及罵我







付加資料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323399&extra=&page=2
#16 24-5-2008 15:13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323455
#3 24-5-2008 13:58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323561&extra=&page=3
#25 24-5-2008 15:13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323663
#4 24-5-2008 18:57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323040
#7 24-5-2008 15:26

1點58已經有回覆...那應該比原先的「4分鐘」時間更多
3點果時不是第2節課嗎?是電腦堂~"~?
3時1326分也有回覆
還不知ip是否一樣
(有請版主查核是否與這個帖→按此←的#6 ip相同...以證明是否用同一部電腦上網)

以上可以證明
你十分十分十分有時間去修改那個回覆及調制解調器完全絕對不影響你修改回覆
你所說的話真確性不高...即是說謊
而引申你有如另一投訴帖中的細軒所說的「老屈」
付加資料第1個連結你的回覆只有一個字「無」
還不知那版規有沒有限制要5字以上
不過這完全是「呃post」(請版主處理這個問題)
證明你絕對有呃post的事情

我說的話完全有證據~沒有所謂的誣蔑

[ 本帖最後由 巴布vs超力 於 2-6-2008 16:59 編輯 ]

瘋人院 發表於 2-6-2008 18:02:45

巴布vs超力 發表於 2-6-2008 21:46:17

那個修改我接受你的說法
可是不等於你不用會用長時間去補充資料

指名道性地叫某人不要做什麼是一個不尊重的行為
如果要有禮貌地叫人不要做什麼事...請加個「請」字...而且不要叫全名

什麼是「另外一個賬號使用者」!?
另一個人使用你的帳號作回覆?
據我所知...你有把帳號留在家中
只要ip相同...你的解調器即是沒問題了

瘋人院 發表於 3-6-2008 00:04:12

巴布vs超力 發表於 3-6-2008 02:38:26

回復 28# 的帖子

反正只要證明的是
申請表中#87
你在中午2時正在學校的電腦學習專區上網那些貼做比較就可以了
#89你已說「我發帖」....相信你在學校中有發貼
只要找灑所有2時左右的貼比較就ok

http://www2.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321695&extra=page%3D1
#6是你在家的ip
與以下2點的回覆ip作比較

http://www2.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242077&extra=page%3D1&page=99
990#24-5-2008 14:23
http://www2.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315937&extra=page%3D1&page=42
414#24-5-2008 14:22
http://www2.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311862&extra=page%3D1&page=67
663#24-5-2008 14:19
http://www2.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313440&extra=page%3D1&page=47
463#24-5-2008 14:22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323455
#3 24-5-2008 13:58

假如ip全是相同...即你沒有使用其他電腦
由此證明你在申請表所說的全是說謊
我說的也是事實
也可以證明另一投訴帖中
《細乂軒

dh 發表於 3-6-2008 13:36:45

被投訴者的發言基本建基於投訴者的回覆,而回覆中並沒有所謂「罵」的用語
僅僅是語氣非常差的批評,並不觸犯任何板規
因此投訴不成立
然而,被投訴者態度惡劣,回應會員問題居然作出令人感到反感的發言,因此已將之列作綜合申請區的黑名單中,以作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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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投訴會員瘋人院罵/串人 以及誣蔑和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