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人院 發表於 7-6-2008 08:11:54

meow喵 發表於 7-6-2008 10:59:48

回復 樓主 的帖子

由於
你投訴的投訴人
提及過我
認為我知道當中的事吧(?)
因此
即係關我事啦=_=....
同埋...我有提供實質的證據
因此
不算是不相關人士吧

Ron 發表於 7-6-2008 11:04:17

若在投訴中提及他人,

如該人亦可以在事件中提供論據或證據,

便算是相關人士

瘋人院 發表於 7-6-2008 11:06:00

meow喵 發表於 7-6-2008 11:18:13

回復 4# 的帖子

我提供過網址
你自己看看吧


我記得你post的內容不是囧幸運囧
我只是真實的說出事實吧
你認為我是抄他的內容,我也阻止不到你=[

瘋人院 發表於 7-6-2008 11:20:29

meow喵 發表於 7-6-2008 11:35:22

回復 6# 的帖子

但你卻只是說自己只是加了圖片
但你內容的確有修改過

瘋人院 發表於 7-6-2008 11:42:50

dh 發表於 7-6-2008 21:08:21

原帖由 瘋人院 於 7-6-2008 11:06 發表 http://www1.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他提及的只是虛無的證據.並非實質的證據啊..
這跟人云亦云有什麼分別..他只是把細軒講過的東西抄一次再重整一下而已..
你的投訴中的一大堆無關痛癢的爭論有提及到他,他就成為了相關人士
至於你說他只是把東西重整一次的問題,在你不斷分割事實的情況下的確要有人把東西再一次重新整合
不是嗎?

meow喵 發表於 7-6-2008 22:53:59

回復 9# 的帖子

我沒有諗住抄他們的內容
我只是想把真相打出來
而且
他們也提及我了
即係我係相關人士
所以我才回覆呢
同埋
我有提供網址等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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