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理由是基於閣下從第16頁開始至到21頁,
與滋事會員 不要問只要信 一唱一和地諷刺本人.
而該名會員亦己被禁訪處理,閣下則被扣120分作為最後警告. 請提供"古樂討論區"網址及能證明你弟弟存在的證據 原帖由 absolute 於 14-7-2008 15:00 發表 http://www1.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果度吹水區黎
我吹水咋啵
邊有呢兩樣野 :L
請閣下細閱該帖的帖規.
另外,你並不是第一次犯規!
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131/2644713091_62accafae0.jpg?v=0
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152/2667306394_75f6824c2c.jpg?v=0 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117/2645567624_a46e40d7cc_o.jpg 依照閣下所說,是指吹水區內就可以滋事?
要在吹水區內吹水就必須要遵守該帖的帖規!
PS:本人不會再作任何回覆,請管理層仲裁 誰說吹水不會帶來任何後果?
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