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 發表於 21-7-2008 12:01:12

如果他發言時有挑釁成份, 只需一個帖便足以入罪

而且投訴時亦應附上圖片

咖啡 發表於 21-7-2008 13:16:03

恐懼之前搞到有人被禁帳號,點解恐懼唔受到處分?

lungpig 發表於 21-7-2008 13:22:34

=0=我想問點解冇我?
-0-係咪係第2個post到投訴?

Ron 發表於 21-7-2008 13:23:16

你是指+plzza+ ?

咖啡 發表於 21-7-2008 13:25:58

回復 34# 的帖子

係..恐懼修改再投訴
對佢唔公平?
咁我覺得係對人唔係對事
會令人感到版主係偏幫恐懼

Ron 發表於 21-7-2008 13:27:20

我再番案

咖啡 發表於 21-7-2008 13:31:38

希望有更多超版相討!!!
更加希望超版唔好睇表面!!

俾心機番案

我睇左
不過係唔公平
恐懼有修改

兩者都有唔岩
應該處分要一樣
點解咁唔同

[ 本帖最後由 咖啡 於 21-7-2008 14:11 編輯 ]

Ron 發表於 21-7-2008 14:23:38

問題就係.....我捉到+plzza+有改帖, 亦記得內容, 而且有跟有據, 又在本版否認.....

而恐懼的確有改帖, 但是我就不知他改了什麼,


要入罪就一定看實際證據, 這樣才有說服力的

咖啡 發表於 21-7-2008 14:27:44

原帖由 Fantasma 於 2008-7-21 14:23 發表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問題就係.....我捉到+plzza+有改帖, 亦記得內容, 而且有跟有據, 又在本版否認.....

而恐懼的確有改帖, 但是我就不知他改了什麼,


要入罪就一定看實際證據, 這樣才有說服力的
咁兩個都有改貼
咁就要處分一樣

你咁處分,對好多人都有不滿

Ron 發表於 21-7-2008 14:49:18

原帖由 咖啡 於 21-7-2008 14:27 發表 http://www4.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咁兩個都有改貼
咁就要處分一樣

你咁處分,對好多人都有不滿


因為改帖可能是改一個標點, 都是改了

+plaza+ 未改的內容我是看過的, 而恐懼亦曾投訴

而恐懼未改的內容我就沒看過的, 除非有版主看過或者你有圖片留下



在這情況下, 我不能肯定恐懼是否真的意圖修改, 令自己更有利
當然, 我亦不排除恐懼曾刻意修改


所以就出現了不同的懲罰, 希望你可明白
頁: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投訴圖中以上既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