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有版主解答
引起或參與罵戰 定義與別的會員發爭執或參與爭執.
在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401456&extra=page%3D1中是不是有會員爭執?
或是參與爭執?
你們定下來的版規是-40 積分及即時關帖處理.
請問是扣誰的積分?
況且
回覆的朋友們都是被扣樂點
但是版規中又沒有提到需要扣樂點
版主雖然有權力更改版規
但不要在版規未修改好前自行更改扣分準則
既然現在有會員爭執
是否應即時關帖處理?
昨天我還見到這帖是關閉了的
為何現在會打開呢?
版主可以解釋嗎?
是版主認為不會再有爭執才打開呢?
我覺得版主們有責任重新修訂版規
以免我們這些小會員被扣樂點
另外, yathsing在那帖中又關閉又打開這動作
我覺得十分有問題:( 本人是當事人
不宜直接關閉自己的post
所以roy關post是做得很好 那為何http://www.nakuz.com/bbs/misc.php?action=viewthreadmod&tid=3401456 原帖由 yathsing 於 6-8-2008 14:09 發表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本人是當事人
不宜直接關閉自己的post
所以roy關post是做得很好
那不需要扣分嗎?
你扣樂點正確嗎?
你又關閉又打開
那是什麼一回事? 6-8-2008 08:50 關閉 永久有效
6-8-2008 08:50 打開 永久有效
可能是lag的錯誤
回復 5# 的帖子
不要玩我吧=] 引起或參與罵戰 定義與別的會員發爭執或參與爭執.
-40 積分及即時關帖處理.
你之後有關帖
為何不扣自己40積分? 5-8-2008 21:39 關閉
6-8-2008 08:50 提升
6-8-2008 08:50 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