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誠徵劇情版版主
本帖最後由 小稻 於 13-1-2009 14:10 編輯眾所周知,一直以來真的在管理本區的ng已經離我們而去,一直潛水的陽光也已經被辭退,換而言之本版版主只剩小稻 - 這廢人一個。
嗯,我承認我於本區是極低的出現率,版主的責任也沒有做好,但終於到了用到我出現及發公告的時侯了。
以下為正文:
樂古AOC區之子版 - AOC劇情制作區現正徵求版主。
你不需要擁有最厲害的劇情知識,你只需要願意持之而行的執行版務。
你不需要擁有最強硬的處事手段,你只需要願意不恥下問。
你不需要擁有最廣闊的人際關係,你只需要有一顆熱切的心。
此職位沒有薪金,沒有福利,沒有名聲,也不會為你帶來任何利益。
相反你每天的工作量會增加,面對某些會員也會令你很憤怒。
而且你要接受擁有一個只會用口說不會用手幹的上司。
但若果看至此你依然有想當此職務的心,你已經通過初步的面試。
接下來只要給我一個短訊就可以。
於聘得新任版主之前,本區會進行最低限度的管治,還好本區的版規還很簡單,於這段期間只接受以下犯規的處理。
1:罵戰
2:人身攻擊
3:未得原作者同意改劇
4:灌水或宣傳
請點擊回報選項反映犯規事項,同時增加一下內容及改一改題目名也會增加被處理的機會。
希望大家能體諒及忍耐一下。
最後於此處再次多謝NG長期以來的貢獻。
1月13日 小稻 本帖最後由 衰仔包@阿鋒 於 13-1-2009 11:25 編輯
何為 "人生攻擊"
係咪只係管子版就得a_a?? 本帖最後由 ansonlyk627 於 13-1-2009 13:27 編輯
2# 衰仔包@阿鋒
無論是身體上的還是精神上(名譽)的都可以構成人生攻擊。
身體上的要由司法部門做鑒定,到了構成輕傷害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精神上的,只要在一定範圍內(單位、住所),捏造事實對被害人的名譽造成一定的損毀就構成人生傷害,但是所說的屬實的話,則在法律上不認為是人生攻擊。
總結:人千奇吾好攻擊人地既人生 點解唔係叫人身攻擊呢-0- 4# 衰仔包@阿鋒
因為老師教錯~~HAHA
所以吾識字 但是所說的屬實的話,則在法律上不認為是人生攻擊。
如果d人真係白痴
咁我咪可以罵佢lo-0-
p.s.回樓主 唔係要申請版主既咩 如果我認為你能勝任,我會直接跟管理層交代,可跳過申請步驟 上次申請果陣= =
2粒鐘就比人彈返去= = 係唔係唔洗再面試?!
幻影 你去做啦~ P.S.:根據我貼圖區習慣,要將現時AOC區任何一個帖變做水帖既可能性幾乎係零
AND
祝大家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