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fess
發表於 24-2-2009 16:55:04
本帖最後由 confess 於 24-2-2009 17:32 編輯
只修改文法嗎??
怎麼本來你所說的粗言都沒有了???
想滅毀証據的傢伙
我要投訴 發表於 23-2-2009 22:52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死說這個point
你修改左既貼子,我都可以話你之前使用了不雅文字
===============================
有足夠的證據先好上訴
我要投訴
發表於 24-2-2009 17:10:00
confess
發表於 24-2-2009 17:22:18
本帖最後由 confess 於 24-2-2009 17:28 編輯
你可以說我使用了不雅文字
我也不能修改 (我已被禁止發言,不能查看任何貼子)
而有關我是否有說錯你
看高層決定
我提一下你,高層是可以查看以往的記錄
不要以為說一說就可以暪天過海 ...
我要投訴 發表於 24-2-2009 17:10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
我說的只是比喻
Ron
發表於 24-2-2009 17:58:59
confess 雖然有用詞不當, 但版主曾經作出處理
而confess 與投訴人在該帖經常發生衝突, 展成罵戰
而投訴人卻#8
http://nakuz.com/bbs/viewthread.php? ... =422456#pid22453970
無視版規, 引致直接禁言一個月
而confess 亦因多次用詞不當, 需扣除 50 樂點作為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