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456456 發表於 26-3-2009 19:53:36

睇黎捉到果位幫你出位既朋友樓主先唔會再質疑你喎- -

衰仔包@阿鋒 發表於 26-3-2009 21:39:49

我唔係黎投訴, 只係想小龍出黎解釋下, 有或者無, 講一聲就得
唔需要講甘多廢話為自己辯護, 講得愈多愈認為你真係做過
MingB 發表於 26-3-2009 17:07 http://www1.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請問各下係咪存心想引起罵戰

佢岩岩既回帖正是解釋
你所謂的【講得愈多愈認為你真係做過】
即係代表唔講野 = 冇做過

根據本區版規 扣分類第8條
冇證據中傷別人 扣10分

仲有根據本區版規 扣分類第4條
嚴禁進行罵戰(企圖或挑撥也包括在內)[扣10至40分及禁言7至21日或永久ban acc]

你咁樣回帖可以証明你係認定小龍係改帖既人
即冇證據中傷 應扣10分

【唔需要講甘多廢話為自己辯護, 講得愈多愈認為你真係做過】
你企圖或挑撥某會員進行罵戰


請你收回你的說話
刪除你的挑釁字眼

我要咀咀 發表於 26-3-2009 22:32:11

請停止所有對本帖無任何關連的說話。

衰仔包@阿鋒 發表於 26-3-2009 22:49:19

我係有扣題的....
絕對有關連

一條蔥 發表於 29-3-2009 22:46:32

10# 流星

唉....出名既壞處....(拍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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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希望「小龍~*」為此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