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琴日先知道
原來要忘記一個人..可以好易 都可以好難
睇你係唔係真係要忘記佢
我今次唔知點解我咁有決心
開始慢慢淡忘左佢....
現在去撞牆,成功的話,包你可以忘記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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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經:
閒時唱唱歌(要快歌,越快越好)
有沒有其他興趣?
武術:將煩惱用拳頭揮出去,直至肌肉酸痛為止
球類:將球當成人,說〔再見喇,XXX〕之後用力打出去
而家d歌隻隻都係講愛情既
仲要係好慘果隻-.-
一聽又諗起
快歌又唔好聽-.-
呢D野好難話唔諗嫁..
即使做野做到悶
會突然會諗起同佢以前果D事
你只要記住...
愛,不能令人忙記
只有恨才可以
工作!!
時間過得快 , 又可以忘記不開心的事情!!
再見亦是朋友吧!!
我也身同感受
但我喜歡了她3年 但卻也未能得到答覆
現在只能默默地喜歡她吧
唔覺好痛苦咩??
"不吃回頭草 , 才是上等人"
樓主你跟她分離時就已經不能後悔了;;
不論怎樣"
自愛就是最佳方法
當你愛上第2個,你就會忘記到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