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mmnnmmn 發表於 1-11-2009 12:30:46

投訴

本帖最後由 nmmnnmmn 於 1-11-2009 14:36 編輯

投訴人:nmmnnmmn
投訴對象:板主
有關版塊:
有關連結:
有關位置:(帖子層數)
投訴內容:無啦啦比人扣樂點
其他意見:我都唔知因咩事比人扣左樂點 我點答你

nmmnnmmn 發表於 1-11-2009 12:32:21

無人理既

真白羊 發表於 1-11-2009 14:22:32

麻煩跟返個指定格式
唔係冇人知點幫你

http://www4.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108558&extra=page%3D1

nmmnnmmn 發表於 1-11-2009 14:52:32

我轉番啦

nmmnnmmn 發表於 1-11-2009 22:19:50

依家點先

dh 發表於 2-11-2009 00:57:19

投訴人遭扣分的帖子: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779777&extra=&page=1
#7,#11


至於扣分原因:

有關推帖將為6小時只可推一次,如不能做到扣 5 分處理

大概是這一條,至於扣分幅度問題已向相關板主查詢中

悠月 發表於 2-11-2009 01:16:25

本帖最後由 悠月 於 2-11-2009 01:33 編輯

推帖主頁版規有說明只可樓主作推文
連帖因次數多少而作扣分多少

以下是我在版規copy出來的
交易帖只可由樓主推
處分 - 扣20 樂點
請問你是樓主嗎
19. 幫推文
處分 - 扣5樂點

這點應該不用說明
無善用「短消息」功能
補充 - 例如:「abc你給我滾入來」為標題,及其內容無聊等
處分 - 扣8 樂點+警告1 次
你回文時第一次可能樓主沒看到
但你沒有利用及善用「短消息」功能
6. 連帖
補充 - 分開引用,不作此限,但最多只可連續引用3 次
處分 - 扣2 樂點(一個)、三連回扣10 樂點附注:
1. 以上項目之內容只供參考,版主有權不依照以上內容加/扣分
2. 所有可補回分數之扣分項目,必須自行通知扣你分之版主加回(使用「短消息」)
3. 所有子版之附加板規,只適用於該子版
4. 此(主版)板規,適用於任何子版(除主版與子版之規板有所重疊,以該版板規為準)
6. 以上內容由 天龍版版主群、管理員、超級版主、分區板主 均擁有最終決定權。
投訴人因多次 不依版規之嚴重性來扣分
有些已經被我刪了沒扣分處理
但如看看這投訴帖
樓主又再出現連帖情況
沒該版版主提醒格式問題
樓主不會又被扣100樂點嗎
正如版規沒看就來投訴之人
希望因今次事件看點留意版規^^
謝謝

回覆到此及謝謝支持天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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