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清末:對女性淩遲處決全過程
淩遲,是一種肢解的懲罰,即包含身體四肢的切割、分離。清朝末年拍攝的照片,顯示為真正的“八刀刑”處決。八刀刑,劊子手利用一簍編上號碼的鋒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從左側開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頭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蓋;第八刀,梟首。支解後的屍體殘骸放入簍子裏,頭顱則公開示眾,期限不定,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從元朝編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廢除為止,主要用來懲罰三大類的犯罪:
謀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動、叛國、謀取皇位。
倫常之罪:子女謀害父母、弟幼謀害兄長,妻子謀害丈夫、奴僕謀害主人。
兇殘與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斬斷他人四肢(施以巫術);殺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組織幫派以製造恐怖。
戊戌變法後,清廷受內外各種矛盾的衝擊,不得不順應潮流對傳統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緒三十一年(1905)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請刪除淩遲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將淩遲和梟首、戮屍等法“永遠刪除,俱改斬決”。從此,淩遲非人的酷刑才從法典中消失,被斬首代替。
押解前往刑場的途中
似乎在給行刑者說些什麼
對於死,有無畏者,也是恐懼者..
第一刀割完,儈子手在換刀。
刺心的疼痛讓其在木樁上掙扎的厲害,看後面眾人的手就能明白。
對意志力很強的人,內心絕望得呻吟遠比皮肉之苦來的強烈...
第二刀,割二頭肌。
大致能看清儈子手的表情,噁心?痛苦?還是費勁?
二刀完畢,用籮筐把肉裝起來,行刑後可出售(據說人們買這些人肉是作為配製瘡疥藥的原料)。 好核凸-__- 心寒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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