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回ac
本人ac己於10年3月30日5點15分拎回喬納森~鑽
昆狗哥已認了係佢改我ac既野
本人向佢講明會銷案,銷案已完成
但佢講明唔會再昆大家
佢喺收線前話錄左我音
咁係唔係玩野?
如果佢將內容放上網
本人一定追究到底..... 因此行為令本人名譽受損...
如果佢將錄音放上網,本人一定
會重提此事〔請自重〕
是次事件=刑事
另請大家小心此人 hyyu21199@hotmail.com 公喜樓主 咁都拿得返 重申一次本人已拎回ac =喬納森~鑽
因有人仲唱緊本人 錄音有咩用.__.??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