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12532 發表於 9-7-2010 22:39:38

對ST工會事件有感(路人甲的看法)

老實說
現在ST工會做過的事比當年國服KarX做的事更為過份
1:打比賽請外援(當年國服說韓服人來打比賽,花了RMB2500,打和)
2:會員彈人(當年k會只是用哈瑪哈瑪在比賽彈對方工會而取勝,並未在正常遊戲使用,ST勝)
3:爆粗(度度都有,但國服不外TMD,草泥馬之類,
而且講道理和實力,只要你有實力他們就會服你,不會做白木小學雞,ST勝)
4:外掛mdbdrd(度度都有,但頂住會名的通常不會咁唔要面做呢d事,ST勝)

凡事做得太盡都是不好的
老實說放人資料上網起佢底並不犯法
有錢的人還可以用錢收買tim
趁香港未立法之前盡可放心處理班小學雞
這是不會給告入罪的
ST的人嘛,在香港未立法前還是先大力整頓一下好了
這次針插到入肉先知驚
唔真人起你底都唔7理
其實都有d唔見棺材唔流眼淚的意味
工口你反省下真的要...

紅系乂楓葉 發表於 9-7-2010 22:42:14

起底係有幾會入罪

私穩係受保護的

而且不滿佢既人其實唔小 一人一貼都幾係野

而家出面都好多討論st既貼

閣下大可內進 不必開貼

真工口 發表於 9-7-2010 22:49:21

我地除左上次彈game之外,九成都係比人屈,詳細睇我貼,別再屈我們了,我地唔係驚,我地只係要樂古所有人員知道真實

00312532 發表於 9-7-2010 22:54:59

那些又個人資料又罵戰又幾十頁的post等佢地沉好了
在這我只是想提醒一下香港有網上欺凌
和美國情況己經很接近
所以希望一班小學雞給人處決之後
別做傻事了
香港法律未有案例可以幫到佢地
普通法就是要有案例跟進就很難入罪
這樣只會更丟面

如果係可以用法律管的話
美國早已經無咁多校園槍擊的學生了
根據調查他們大多都曾給別人網上欺凌的
所以別指望有人幫你
自重和尊重別人才是最重要
以上

tigercheng 發表於 9-7-2010 23:06:31

起人底始終唔多好..
起人底前有冇諗過"被起底"果條友有幾慘?
相反,調轉身份
"起人底"條友同"被起底"條友調轉身份 我唔認為好開心囉...
更何況起人底差唔多算係犯法
對法律唔多清楚 只係講明一點
無論"被起底"條友做錯咩都好 大家唔應該起人底.

藤星 發表於 9-7-2010 23:10:04

本帖最後由 藤星 於 9-7-2010 23:12 編輯

強者永遠係多風波d~

都係默默斬殺強者比較好‧‧‧

(其實洗唔洗咁大件事?大家都為左開心而打機ja,唔開心唔玩咪得lo)
(一係出約呢慢慢解決)

wongkilong 發表於 10-7-2010 00:23:33

工口真哥哥,上次有人見到你md仲要p0左上黎樂古你又點解釋 ;o)?
我想信你唔會答''因為我個ac比左人~~~之類既廢話架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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