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把la 當比黑e lo 唔係就快快打去打999@@
人地昆完天文+3km e+走去昆ed野 唉- -
請樓主不要把[有待證據提供]刪去
否則重罰
根據本版版規
所有抱怨星夢玩家的必須附上相關案件的證據(*1), 例如: 圖片(*2)、有效的文字轉載例如 MSN / ICQ 的對話內容等 (請盡量附上相關數據資料如日期、時間, 及列出資料來源)、聲音、片段等資料證實有關控訴.否則將被判為無證據案件處理.
會~~當然會~~~
學你話齋~~~要將壞人繩之於法!!!!!!!
CxK 發表於 21-9-2010 23:13 http://www4.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比人呃左 一定要-.- 支持你!!!我唔想比人屈我係HY-.-
有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8條-_- 快報好d!
本帖最後由 恨星 於 11-1-2011 20:52 編輯
有待證據提供<<去報警?
要將壞人繩之於法xD
×笨≠小欣° 發表於 21-9-2010 23:08images/common/back.gif
扮正義
去報LA 我支持你= =
其他比佢昆過既網友/玩家會唔會幫手出庭指証佢昆人野?
佢都昆左我天紋加3k5m啦,,
有msn記錄的-,-"
我唔玩星夢算,,廢事理`
真係架? 我想比個機會HY還野ar~
不過如果他唔還我真係會報警!!!
CxK 發表於 21-9-2010 22:46 http://www1.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洗比機會佢- -佢都昆得唔少.快報.
哈哈我都給人昆左@v@有多個ha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