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mon雨
發表於 12-10-2010 20:17:30
本帖最後由 某〞雨 於 12-10-2010 20:19 編輯
既然投訴人選擇不回答,我只有結案了
首先,投訴人的檔案是改沿自其他有版權的檔案
所以投訴不成立。
另外,請AOC區版主注意
對於無足夠資訊的原作品亦是有版權保護的
Copyright Ordinaice Chapter 28 Section 11
就本部而言,如作品的作者的身分不為人知,該作品屬“作者不為人知”的作品;如作品是合作作品而所有合作作者的身分均不為人知,該作品屬“作者不為人知”的作品。
所以即使並無足夠的資料,該作品亦可定義為有版權作品
惟不論此次的投訴作品及投訴人所引述的作品皆為「民事侵權」而非「刑事侵權」
所以除非得到法庭下令,不然不會強制把侵權品下架
nomygf
發表於 12-10-2010 20:23:07
回復 41# 某〞雨
事實上, 既然原作者也不在乎, 我們又可以做些什麼呢...
btw, 我會參照你的話, 修改一下有關的規定。
Lemon雨
發表於 12-10-2010 20:27:05
除非原作者公開指明不在乎,否則在定義上不會假設其意向
惟法庭有權根據Golden Rule以及約定俗成的原則
再加上「作者不為人知」而判決為公開版權
當然,這只是案例…在本案只能用作參考
GODHoHo1
發表於 12-10-2010 20:46:51
回復 41# 某〞雨
總算有明眼人進來說清道理
多謝超版幫忙解決進化堡一事。
既然超版也說兵堡是有版權,
那麼兵堡死守和nakuz版兵堡也是侵權吧
既然如此我也承認進化堡是侵權之作。
不過我的投訴不單是進化堡一事,
既然兵堡死守和nakuz版兵堡是侵權
兩位版主亦有責任,亦不能避免其失職之縑
請超版在結案之前,先讓事情交代清楚
例如: 如何處理 兵堡死守和nakuz版兵堡 這兩個侵權檔案
另外亦煩請兩位版主跟進一下 反恐精英 的事件
以免再發生同樣的事情。
btoqdbs
發表於 13-10-2010 16:56:24
btoqdbs
發表於 13-10-2010 16:59:04
RZero
發表於 13-10-2010 19:01:38
回應台灣朋友的問題
我早就報上名來
你喜歡視而不見的話隨便你
你不相信的話也隨便你
反正也沒有人可以肯定現在回應閣下的是RZero本人
要是出包了我早就不是版主了
了解嗎?
要把刪了的文po出來讓管理員看看有沒有刪去的理由嗎?
要的話我十分樂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