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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魂影`aR嵐
發表於 25-11-2010 10:55:41
立法院
有一群來自全國各地的妓女到立法院請願,他們要求立法院能給她
們一個正式的職稱。
立法委員:「妳們希望用什麼稱號?神女好不好?」
妓女:「神女太嚴肅了」妓女:「不好,妓女太粗俗了」
立法委員:「那“ 妓者”總可以了吧!」
妓女:「好! 我們就用新的名稱“ 妓者”」
此時在場的記者們抗議:「怎麼可以!妓者和記者音太像了會混淆
視聽」妓女們大聲反駁道:「怎麼不可以!你們記者是服務業,
我們也是啊!你們歡迎來稿我們也是歡迎來“ 搞”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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