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至少要被判刑八次
【人的一生至少要被判刑八次】:1、治安處罰拘留10個月(胎兒時期)。
2、保釋期3年(幼兒時期)。
3、勞動教養改造12年(中小學時期)。
4、假釋(大學時期)。
5、無妻徒刑(畢業後工作時期)。
6、緩刑(戀愛時期)。
7、有妻徒刑(結婚),同時剝奪政治權利及其他權利終身。
8、最後死刑 . . .
不是太好笑
還有點爛!!
不過多謝分享 哈哈哈還OK啦不錯笑 寫ge人明顯係唔想有妻ge男人 咁中途死個D係咩? 又幾岩喔
人生都係咁過 死刑就正常d-.- 最好就係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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