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故我在
發表於 10-5-2016 12:08:32
vC.` 發表於 10-5-2016 12:02
我不建議
咁我覺得你作為版主應該要尊重所有會員既建議,就睇下個投票結果點樣再決定ok?
我思故我在
發表於 10-5-2016 12:29:49
vC.` 發表於 10-5-2016 12:03
辰有一定人數先公投就最好既
新方案,加埋你個邊既投票既冠亞軍直接入總選,湊夠10個候選人,得唔得
vC.`
發表於 10-5-2016 12:38:32
我思故我在 發表於 10-5-2016 11:56
你都反對架啦,睇票數好過
公投要有人數先好玩。。。
vC.`
發表於 10-5-2016 12:38:52
我思故我在 發表於 10-5-2016 12:07
其實我就唔希望搞到ali冇份玩既,不過我希望整個過程要合情合理,所以你可以選擇之後再提名佢,我唔會反對 ...
OK。。。:o
我思故我在
發表於 10-5-2016 12:39:38
vC.` 發表於 10-5-2016 12:38
公投要有人數先好玩。。。
有新方案,你ok既就唔洗再搞投票決定
vC.`
發表於 10-5-2016 12:40:41
我思故我在 發表於 10-5-2016 12:08
咁我覺得你作為版主應該要尊重所有會員既建議,就睇下個投票結果點樣再決定ok? ...
of course,我一直公開, 公正, 公平態度處事
vC.`
發表於 10-5-2016 12:41:27
我思故我在 發表於 10-5-2016 12:29
新方案,加埋你個邊既投票既冠亞軍直接入總選,湊夠10個候選人,得唔得
E。。。。。 咁樣有得諗, 10這數字好吉利
我思故我在
發表於 10-5-2016 12:41:36
vC.` 發表於 10-5-2016 12:40
of course,我一直公開, 公正, 公平態度處事
ok,而家新方案我覺得絕對合情合理,希望你接納
我思故我在
發表於 10-5-2016 12:41:55
vC.` 發表於 10-5-2016 12:41
E。。。。。 咁樣有得諗, 10這數字好吉利
你ok既,就落實
vC.`
發表於 10-5-2016 12:48:12
我思故我在 發表於 10-5-2016 12:39
有新方案,你ok既就唔洗再搞投票決定
10這數字, 剛好是一個完美的數字, 代表十全十十美, 你這建議可以接受,等待你的"投票"結果後才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