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之道 發表於 3-1-2012 11:29:48

由今日開始實行《彩虹島 交易區》版規

本帖最後由 櫻之道 於 3-1-2012 11:30 編輯

《彩虹島 交易區》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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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版版規
1. 除本規條特別註明外, 主版的所有規則一概適用
2. 允許發帖人自行推文
    - 推文時間需與帖內上一個最後回覆相隔五小時以上
3. 不得代推帖子
    - 支持或作信譽保證等, 每帖僅限一次, 再推者當推帖論處分
4. 所有的交易必需與彩虹島有關
5. 嚴禁進行任何有關外掛的交易
6. 每位會員最多只準同時開設兩個主題進行交易
7. 一經證實的騙子, 將列入本版黑名單內, 且不得於本版開帖進行交易


● 評分幅度視乎情況而定,管理層有權作不同的程度的評分
● 版主有權在任何的情況下將規則隨時修改或增減
● 版主可以對違規帖子不給予理由直接關閉、下沉、移動、刪除、屏蔽等處理
● 違規者有可能被列入本版黑名單,唯情況嚴重者可能受到 禁言/禁訪 之懲罰
● 管理員、超級版主及本版版主擁最終決定權,其他人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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