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0nGo3o. 發表於 17-4-2012 18:47:19

本帖最後由 h0nGo3o. 於 17-4-2012 19:03 編輯

回復h0nGo3o.

閣下嚴重違規 比一定犯規嚴重 為之特定

你開帖就叫特定情況?可笑可笑
總之,你現在有2個 ...
Hellkite 發表於 17-4-2012 18:43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閣下自我中心 只想一切為你而轉
嚴重違規定義又係你定
犯規嚴重又係你定
特定又係你定
其實咩都係你定

特定情況你定 我開帖唔叫 你又知?(閣下自我中心 只想一切為你而轉)
我回應返上一個帖
特定情況又你定?
你覺得係咪扣我分囉
我就覺得唔係^^

至於你果2個選擇 我都唔會選
認左罪又點?
禁言都唔會完全無

我想同你講定先
我會同一個ip 開第2個帖
唔該你盡快關左我果個
廢事14日後又話我 ^^

到時你封我ac 封我ip
又話有彈性
我會好驚囉

閣下自我中心 只想一切為你而轉^^
所有定義都係你話晒事

Nuoer.S 發表於 17-4-2012 19:15:40

殺人犯殺左人
警方係十年之後先搵到條屍再捉到人
唔等如殺人犯可以因而無罪
犯左規就係犯左規
唔可以因為「執法機關」遲左發現就得到減刑

法律上有一個法律原則稱之為「Mistake of Law」
在Lambert v. California一案中
被告人以Ignorance of the Law (不認識法律?中文應該類似這樣吧, 反正就是不知道有那條法例) 作為抗辯理由
但最後法庭的判決指出一個原則「Ignorantia juris non excusat」
即是ignorance of the law does not excuse, 不認識相關的法律並不是藉口
即使被告人不認識法律/相關法例, 仍然要對相關的罪行負上責任

h0nGo3o. 發表於 17-4-2012 19:21:57

殺人犯殺左人
警方係十年之後先搵到條屍再捉到人
唔等如殺人犯可以因而無罪
犯左規就係犯左規
唔可以因為「 ...
Nuoer.S 發表於 17-4-2012 19:15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我已經唔係想 可以- 刑了
假設警察每日要做野一個鍾
我諗佢唔可以 一個星期先做野
就算佢做返7個鍾 我是投訴他 選擇性同針對性執法的

h0nGo3o. 發表於 17-4-2012 19:27:41

本帖最後由 h0nGo3o. 於 17-4-2012 19:28 編輯

殺人犯殺左人
警方係十年之後先搵到條屍再捉到人
唔等如殺人犯可以因而無罪
犯左規就係犯左規
唔可以因為「 ...
Nuoer.S 發表於 17-4-2012 19:15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雖然你講得好專業
雖然我唔係 -刑了 呢個post.. 是想投訴的..
但我呢次投訴 係投訴佢無能
- 刑係我試下可5可以..
你可以追返之前d帖 佢話處理晒 而唔處理我呢一個
跟住7日後一次扣 選擇性同針對性執法

既然ron版主 話投訴唔成功
咁就唔成功
我只係怕我日後去開帖
果位版主秋後算帳
又是彈性執法為由 而令我賣5到野 開5到post

Nuoer.S 發表於 17-4-2012 19:33:58

所以我已經唔係想 可以- 刑了
假設警察每日要做野一個鍾
我諗佢唔可以 一個星期先做野
就算佢做返7個鍾 我 ...
h0nGo3o. 發表於 17-4-2012 19:21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認為有選擇性或針對性(?)執法
如果是在相同的違規, 版主只對你執法這才是選擇性執法
但到目前為止, 我並無見到任何證據顯示版主只對你執法
不過我同意版主在執法時間有延後
但, 我們並無要求版主必須每天查核版塊
查核版塊他們的責任沒錯
惟沒可能要求他們天天把所有帖子都查看一次
只要最後他們能查核好版塊
2週我亦不覺得是大問題
就像在綜合申請/投訴區, 超級版主以及管理員也不是每天可以即時處理好所有申請/投訴

Nuoer.S 發表於 17-4-2012 19:35:09

我只係怕我日後去開帖
果位版主秋後算帳
又是彈性執法為由 而令我賣5到野 開5到post
h0nGo3o. 發表於 17-4-2012 19:27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版主在沒有合理理由下處分或秋後算帳
歡迎你隨時來找我

h0nGo3o. 發表於 17-4-2012 19:35:51

本帖最後由 h0nGo3o. 於 17-4-2012 19:37 編輯

我不認為有選擇性或針對性(?)執法
如果是在相同的違規, 版主只對你執法這才是選擇性執法
但到目前為止,...
Nuoer.S 發表於 17-4-2012 19:33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兩個星期 都可以唔做野既
咁我都無野好講啦

只係佢話規距係死人係死
可以隨意 覺得扣幾就扣幾
咁係咪我有一日犯左少少野
係佢眼中既嚴重錯誤
佢都可以 禁我言?~

還有的是,, 版主係咪有特權
可以2個鍾推一次帖 唔叫洗版?

Nuoer.S 發表於 17-4-2012 19:37:23

既然兩個星期 都可以唔做野既
咁我都無野好講啦

只係佢話規距係死人係死
可以隨意 覺得扣幾就扣幾
咁 ...
h0nGo3o. 發表於 17-4-2012 19:35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彈性處理當中都有合理範圍
法律中都會有彈性處理
例如認罪會減刑1/3等等
不過都會是合理範圍之內

h0nGo3o. 發表於 17-4-2012 19:39:22

彈性處理當中都有合理範圍
法律中都會有彈性處理
例如認罪會減刑1/3等等
不過都會是合理範圍之內 ...
Nuoer.S 發表於 17-4-2012 19:37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將 所有違規 扣樂點 加一倍叫合理嗎 ?
如果我係 因為多次違規 先扣40
咁我第一二次 違規果d係咪應該扣返20
後面先40
咁個版主做法又有無問題呢..

仲有我上帖問了一個問題...
煩請回答..新加的

Nuoer.S 發表於 17-4-2012 19:39:49

還有的是,, 版主係咪有特權
可以2個鍾推一次帖 唔叫洗版?
h0nGo3o. 發表於 17-4-2012 19:35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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