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大王後人告親女 勝訴但累及另一女
曾坐擁十多輛小巴的已故「新記車王」崔新,其長女興訟控告親女,爭奪小巴及戶口存款等財產。法庭頒下判詞,裁定原告崔惠芳可獲得兩部小巴,被告潘詠珊則可另分得一部。但因被告所得的該部小巴,購入的資金其實來自原告的兩部小巴,故被告另須向原告支付約14萬元。不過法官在判詞中又謂,懷疑幫助原告的另一名女兒作假證供,建議律政司跟進,是否涉及妨礙司法公正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30617/51487326 新記車王個名好熟下 689,下台 !!! :@:@:@:@:@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