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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8-7-2006 01:13:5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FMK. 於 27-1-2012 19:06 編輯

ROCK
五十年代,一種新的音樂形式—「搖滾樂」在美國誕生,並迅速流行全國。對於何張唱片稱得上是第一張搖滾樂唱片仍然存有許多爭議。較為可信的是,1955年,比爾 哈利(Bill Haley)灌錄了一張名為‘Shake Rattle and Roll’的唱片,其中著名歌曲‘Rock Around the Clock’成為美國流行音樂史上,第一首「樂與怒」榜冠軍歌曲,「樂與怒」樂種正式誕生。

  無論事實如何開始,搖滾樂被確信出現在美國種族衝突時期。當時,美國的黑人正不斷抵抗學校與公共設施的各種種族隔離政策。所謂的「隔離,但力求平等」的教條在1954年被聯邦最高法院名義上的推翻。這時,一種新的、混合白人與黑人音樂元素的音樂形式呼之欲出,它應當能煽動強烈的情緒,無論人種,無論類別。

  黑人音樂在白人中有著超越了R&B形式、社會偏見與種族隔離等限制的市場,並且對資本主義沒有任何危害。搖滾樂在美國一夜成功的風潮很快穿越了大洋,1964年伴隨著「英國入侵」(英國搖滾樂手在美洲大肆流行)而達到最高潮。在60年代末,搖滾樂之風已經傳遍了世界各處。比如在澳大利亞,Johnny O'Keefe成為了也許是此國第一個現代搖滾巨星,並翻開了澳洲搖滾漫長歷史的第一頁。  

   搖滾樂結合了爵士音樂的節奏,和黑人怨曲的「滑溜」聲,節奏快速,聲調強大。初期的搖滾樂使用爵士樂的樂器,包括結他、薩克管、低音提琴、鼓,後來加入電結他。歌曲主題主要和愛情有關,或以抒發個人感受為主。 歌手的唱歌風格以叫喊式為主,多用「爆炸式」的發聲及咬字方法。


BLUE
Blues原意指涉憂鬱,在黑人音樂裡面就是藍調的意思。

  藍調最早的起源應該在十九世紀初,起源於新大陸殖民者的黑奴拓墾區。有學者考據,藍調音樂與某些西北非的民族音樂甚為接近。比較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許多非洲黑人被白人抓來美洲作奴隸,他們就藉著工作或閒暇時間以歌唱來減輕肉體與心靈的苦痛。
  
  藍調音樂有許多特色。因為它起源於民間最底層,最痛苦的,被剝削的階級,所以也相對的生活化,具體化,並揉合了許多音樂質素,如黑人教會裡的聖歌,田野間隨興的吟唱,江湖走唱的遊唱詩歌,藍調歌曲內容多半與生活的灰暗面息息相關,有時悲歎情變,有時直指黑奴被種族歧視者迫害或謀殺的傷痛,有時大嘆生活艱困,有時只是簡單地描述心理狀態,歌詞大部分都非常的簡單。
藍調也可以被當成一種音樂形式來探討,藍調最主要的樂器就是吉他(早期是班喬琴 banjo,吉他的前身),和人聲(如果這也算樂器的話)。隨著樂器的電子化,吉他開始具有擴音效果,自然也影響到吉他的音色,但是基本的藍調形式是不會變的。有趣的是,藍調吉他手會模仿歌者(有時視同一人)吟詠的方式,高亢的尖叫,急促的滑上與滑下,裝飾音等等,大家聽藍調時可以注意一下。

  基本上,藍調的音樂形式可以被看做是:非洲音樂旋律採取(轉化成)西式和絃的過程。 藍調的音樂結構可以說相當單純(但這並不代表要演奏好的藍調曲目很容易),大部分的藍調比較簡潔,只有十二小節,有時後也有一些較短(如八小節)或較長(如十六小節)的變化。藍調通常都只有三段,第一段與第二段類似且重複,意在增加曲子的張力,在高潮之前構築一個可以爆發的動力,藍調樂手在第三段通常都會嘶喊,有時用假音,來表達曲子的鬱卒況味,平心而論,藍調迷人的地方倒不是它個別的旋律,而是它運用了降半音所達成的調和感。

  藍調仍然被認為非常的普羅,而且它是美國少數沒有受到歐陸樂派影響的音樂。


JAZZ
爵士樂可能是人類這麼多種音樂之中,最複雜的音樂,比很多古典音樂還要複雜。有部分人覺得完全不好聽,甚至它極為憎厭,想躲避開這種音樂。

  原因是爵士樂的其中一個特點,是用上很多複雜及罕見的和弦及音階,簡單的說,是用上很多「怪音」。爵士樂的另一特點,往往有著很複雜的節拍,複雜的節拍加上「怪音」,便會令很多初聽爵士樂者很難接受了。傳統爵士樂最大的特色,是在乎其激動心弦之即興演繹﹔如果一首爵士音樂欠缺了那獨一無二,絕不重複的即興感受,它的樂段都只是在於著重旋律形造及編排,自然便會減退其爵士魅力,而變為一首悅耳的流行輕音樂 。

  爵士樂由於有這麼多複雜的特性,令到不少樂迷及樂評者推許它為最高境界的音樂種類之一。事實上,它要求樂手有很高的技術水平,而欣賞者也需要較高音樂基礎。


RAP
不做作、不偽飾,真實的表達著歌者內心的想法——饒舌音樂

  饒舌歌如果要追根溯源,可以說開始於十五和十六世紀的西非洲,當時有個口語詩人「格里歐特」創造了一首饒舌歌是以詞取勝的歌。它的歌詞有限強的現實性,這乃是口語文學的特性。
最早期是出現在1970年代的皇后區,由當時紐約的黑人們創作出來。因為當時黑人們的生活貧困,所以創造了饒舌樂,他們用音樂表現心中的想法、心中的不滿、心中的喜悅等等,最重要的是對音樂的喜愛,也是他們當時的一種娛樂,節奏也隨著心情在變,想唱什麼就唱什麼。因為貧困,所以衣服都買很大件,主要是想說以後還可以穿,或是給弟弟穿,所以造成現在的人覺得嘻哈就是穿大件的衣服、大件的褲子。

  現今大家將饒舌歌者與饒舌音樂愛好者分為「舊派」與「新派」。所謂的「舊派其實就是嘻哈文化的創建先鋒,簡言之,就是在七0年代邁入青春期、居住在布朗區與上曼哈頓區、精力旺盛、充滿創意與天真的年輕人所組成的鬆散社群。美國東西岸HIP-HOP團體也幾乎都有自己的手勢、地盤等等,表現出對HIP-HOP的熱愛與重要性。

  但同時,民俗與政治背景差異,也讓Hip-hop在各地分別展現不同的面貌。例如,在消費文化強盛的東京,Hip-hop是流行文化的代言;在里約熱內盧,Hip-hop與黑幫文化結合,象徵街頭廝殺的浴血場景;而種族問題嚴重的南非,則利用Hip-hop批判白人社會的激進立場,輔助當地的種族抗爭行動。


BRITPOP
Britpop雖有個“ Pop"字,但其實是 Rock的一種,源於九十年代英倫,中文可譯為“英式搖滾”,這是英倫樂壇對美國 Grunge潮的一個回應,主要是以樂隊形式出現。一九九四到九八年間,以Oasis、Blur、Suede及Elastica等樂團為中心形成的Britpop音樂風潮。

  Britpop潮流橫掃全球音樂市場的九零年代中後期,布萊爾領軍的新工黨也正好終結保守黨多年的執政,英國的文化與政治發展在當時都是箭在弦上,社會各界無不對其充滿美麗的展望,誰知在九零年代結束之前,布萊爾政府已經成為腐敗的代表,誓言反叛權威的Britpop也因名利雙收的樂團先後陷溺在毒品中不可自拔,而逐漸失去了創造性與影響力。兩個新時代的指標,最後都未能抗拒聲名和權力的腐化。

BY 小小的艾薇兒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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