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彩虹島區見習版主 <<櫻之道>>
本帖最後由 滅絕魔神 於 11-10-2011 14:33 編輯投訴人:滅絕魔神
投訴對象:櫻之道
有關版塊:彩虹島online
有關連結: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861&extra=page%3D1
投訴內容:其處事手法出現嚴重的失衡和偏私 欠缺公信力
在說明原因前 請先容許我簡述該名見習版主的背景身份 以便管理員界定不公原因
櫻之道:來自彩虹島有名氣家族"遺失花都"成員之一 其敵對家族為:隨緣
滅絕魔神 YQ1234 冰冰x貓貓 偽善〝 同是來自該版主的敵對家族
以下將會有2大要點以証其明"
原因"1)對於有份參與罵戰的人未能以一個公平的準則來進行屏蔽/刪除,存在針對性和偏私
首先,本人對於近日罵戰,我深感抱歉.
但是,我強烈不認同版主的舉動!
版主之前在該post的留言:
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055/6228647766_71db669786_b.jpg
但我發現到,的確有關挑起罵戰的留言完全delete(主要從 滅絕魔神,冰冰x貓貓及YQ1234發出),這個做法亦無可厚非,我亦讚同
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180/6228271473_33da03f4e2_b.jpg
"但我發現到仍然存在有關挑釁性字詞及圖片"
包括引起罵戰的元兇(挑釁性的圖片)
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172/6228647828_5d1a36dd37_b.jpg
主要從小飛豬主人發出的回覆:
#18
吾合理咪要講,發表意見你都要理?
你老幾?
#22
我地發表意見你需要引用?
你地意見在哪? 話人傻仔係意見?
#37
我有講過自己好有文化?
好心你有多d文化修養先出聲啦..佢甘有修養應該呢到得佢1個話人傻仔先出到聲;)
#68
你d字眼叫文化? 我叫你吾好講個d字眼囉..
估吾到你讀甘多書都吾明解..真可悲!
#95
o..甘吾該你睇下你地個滅絕魔神講咩先啦`
我吾抵得佢甘有文化..可以嗎?
我真不明白版主是一時大意DEL漏了,還是企圖地將所有責任推卸在隨緣身上,潛移默化地將隨緣標籤為滋事者?
對於這名疑似花都族人'小飛豬主人',在之前的post大多力梃花都的.
當然,每人有不同立場,我也接訥.
雖然他表面地沒有直接挑起花都與隨緣之間的罵戰,
但從上述的引文中(我只挑選幾段,不能盡錄),字裡行奸都透露出挑釁起事端,漫延罵戰的意思.
為何版主不del? 反觀我族的留言雖過於激進,
但我地自問有一些較中立的言論都被'河蟹"了,
例如關於"隨緣無話大曬,無壟斷彩虹島"這些說話...就連一些澄清都竟然被視為挑起罵戰?
我實在不明所以為何小飛豬主人的留言沒有被del.
他既然有份參與討論,即代表有份延續罵戰,他對於挑起罵戰是有責任的!
既然如此,一些雖然沒有直接引起罵戰的post都應該del.
例如 #120(連姓名都刊出,好明顯地衝著兩位201lv玩家而來的)
有合理的法例, 請問如何合理地執行?
打算繼續無視既話請便
每次叫你地拎出證據既時候, 總係以"拎左出黎就令人唔好意思了"做藉口
咁如何令人信服
又唔係話我地唔會做錯事, 但問題在於你地拎唔到證據
形同作一篇議論文, 你e家有論點, 但無論據, 所以唔合格是合理的
如果唔想再唔合格, 下次提出論點之前, 麻煩先收集論據
(可以以s風同脆皮貓之前做過d威脅人地退出彩虹島既事 或 其他人最近發生既事件為例)
#113(間接催化部份花都反擊言論)
小族族員表達意見~(不喜任插~我唔覆咁解~)
兩個大族嘈咗咁耐~
你地有冇諗過係為咩嘈?!
根據我嘅記憶@@"
基本上應該全都是搶場問題!
某大族族員搶咗另一個大族族員嘅場~
喇叭戰在所難免030~
跟住就係樂古post罵戰~
S風一早已經界定咗搶場嘅定義
咁何必再嘈呢?
甚至覺得s風講嘅野係唔應該跟住做?!
係米有D離譜?
人地S風一早界定咗咁耐~
你宜家先話唔啱係唔係過份咗D?
點解你唔係佢提出個時反對?
宜家先出聲?
係為咩?
搞到一大堆人係你個post搞罵戰?
我覺得樓主好應該反省一下!
(不能盡錄)
既然如此,這個post根本從錯誤開始,何解不完全del整個post?
我認為版主的身份(花都族員)加上這次無心插柳的del post行動,
實在另我深信'自己人幫自己人',對隨緣及所有大族,小族十分不公平
再一次激化我的憤怒.
按照版主的意思,之前預言之子的搶場言論都極有可能再引起罵戰,甚至已經有人意圖引起罵戰
該post的連結: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633&extra=page%3D2
#4
人地第一大家族禍
有埋後台撐 緊係啦=[
e排成日見到彩虹島 有人開喇叭話佢地搶人場/搞人場
#5
我都唔明 第一公會真係大哂ga咩? 好心d人唔好孤假虎威la
不過佢地乜人都招 人ge質索難免冇保證 你都係睇開d la
#8
個個乜野小冰真系好黑人憎lo
以為自己第一家族大曬咁 你第一我地就唔洗玩?
搶人場仲話自己啱咁 ed人真系唔死都冇用
難道這些就沒有問題?
據我了解,上述三段皆是花都族人發出
難道花都所講就是真理?
#8那段已經好明顯人身攻擊,這種程度看來比我們再第一個post的傷害來得更小吧!?
我想指出,無論版主的行為是偶爾不小心,大意忘記del還是有意圖合理化花都所為
已經令我對於版主十分失望,及令我質疑版主其公信力,是否再適合擔當版主!
(直至2011年10月10日9:12這一刻為止,我仍然見到那些挑起罵戰的POST)
原因"2)有預謀地濫用版主權力,將一個具爭議性的主題設為高亮,意圖轉移公眾視線
首先,為何我要說是有預謀地呢?可從以下圖片中獲知"
被設為高亮的主題
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214/6228128825_a3972fc179_b.jpg
請留意開帖的時間
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110/6228644894_0445518876_b.jpg
請留意被提升為高亮的時間
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101/6228645800_5d83206768_b.jpg
據我了解,普通玩家開的討論POST的標題應該是黑色...家族POST則是粉紅色...
只有版主是有權將普通玩家的POST改為紅色
一直以來的彩虹島區 我都甚少能見到一些文章能被設為高亮
因為這樣做是代表該文章有其價值的存在 值得眾人效法和觀摩
但從該post"何解 ''Ss風sS所謂的定立(夜影的引用加重申)'' 這個POST改成為紅色+斜體呢?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861&extra=page%3D1
其內容絕對是衝著我而來的 何解?
我所發起的帖子: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784&extra=page%3D2(對花都的質問進行解釋)
發帖的原因: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633&extra=page%3D2(花都對隨緣的質問)
由此可得知,被設為高亮的主題大部份的內容均從我的帖子中取錄並加以評擊"
可想而知,一個甚具爭議性的主題有何價值被提升?版主居心何在?
再者,我不相信短短3-4分鐘的時間可以將整篇文章的重要性概括和提升,"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之前提及版主是花都族人,對於這些敏感的事不加避嫌,反用更加"搶眼""刺激"的字句及色彩吸引其他人?
是否有歪常理? 其實內裡是否轉移之前預言之子POST的視線?
身為一個版主,無顧及第二身份,仍如'扇風點火"式催化兩族之間仇恨?
我想問一下版主'胡盧內賣咩藥呢?' 對於此等手法,我本人十分之不認同!
最後,對於這個擁有家族背景身份的人 會否存在偏私和不公 相信此等乃必然的事實
惜在樂古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地方 一直以來彩虹島區的大型罵戰帖子均是以遺失花都為名發起 奈何一直罵戰的帖都是愛理莫理"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075137&highlight=%E8%8A%B1%E9%83%BD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088991&highlight=%E8%8A%B1%E9%83%BD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186824&highlight=%E8%8A%B1%E9%83%BD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186811&highlight=%E8%8A%B1%E9%83%BD
至今當櫻之道出任版主一職後 恥奪部份玩家的言論自由 意圖擴張自己家族於樂古的勢力 蒙閉玩家的雙眼
將花都的言論神聖合理化" 行徑實在極為可恥!
櫻之道能否勝任版主職位相信管理員的雪亮眼睛 望能還我們一個公道!
P.S若然管理員無法對此事件作出一個合理的解釋或行動
我等將以剝削言論自由為由呼籲彩虹島家族 隨緣 極品世家 爽歪歪 其他小族
罷上樂古 揭示彩虹島區黑暗 以敬效尢!! 首先,個帖太長,可以簡短一點。
1)要不要我親自去check晒所有帖?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861extra=page%3D1
2)高亮帖問題可否簡單說明多一次有什麼問題? 首先,個帖太長,可以簡短一點。
1)要不要我親自去check晒所有帖?
2)高亮帖問題可否簡單說明多一次 ...
Ron 發表於 10-10-2011 14:49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1,由於事件牽連甚廣 我已把重點的字眼紅字起來 以便觀看 要知道事件的始末還請管理員能於百忙中抽空把文章細閱 不便之處 敬請原諒"
2,高亮帖一事主要是原於以下2帖
我所發起的帖子: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784extra=page%3D2(對花都的質問進行解釋)
發帖的原因: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633extra=page%3D2(花都對隨緣的質問)
但被高亮的主題中 的言論 主要是對我所發出的言論作評擊甚具爭議性"
值得高亮與否已備受關注 見習版主無顧及第二身份 對於這些敏感的事不加避嫌,反用更加"搶眼""刺激"的字句及色彩吸引其他人 意圖轉移玩家視線 對我發出的帖子做成極大的不公偏私問題隨之可見
總括而言:見習版主對於有份參與罵戰的人未能以一個公平的準則來進行屏蔽/刪除,存在針對性和偏私 若要進行屏蔽/刪除 理應將所有罵戰帖一視同仁 絕非針對個別人士而行
將一個甚具爭議性的主題設為高亮,其價值顯然不見,不能進行效法和觀摩見習版主的目的何在 當管理員得悉事件的始末後自有分曉
見習版主此舉實有剝削言論自由之疑 偏私更是無可口非引用一名來自經常出現在樂古的罵戰家族一員作為見習版主其公信力實在有失 望請管理員三思" 1,由於事件牽連甚廣 我已把重點的字眼紅字起來 以便觀看 要知道事件的始末還請管理員能於百忙中抽 ...
滅絕魔神 發表於 10-10-2011 23:20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已先邀請版主前來解釋 本帖最後由 滅絕魔神 於 11-10-2011 14:17 編輯
已先邀請版主前來解釋
Ron 發表於 11-10-2011 12:35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謝謝管理員,不論該名見習版主的解釋結果如何" 我都希望能在此提出一項建議
其實一直以來樂古彩虹島區版風波不斷 最主要的罵戰主要是來自2大家族的仇恨長久以來的鬥爭
促使樂古給玩家們一個極為不好的印象 被人認為是一個玩弄文字 破壞家族聲譽之地實為黑暗等言論"
有見及此我希望管理員能為彩虹島區版定立多一條版規以防止以上事件再度發生"
"禁止一切有關家族紛爭 (如"搶場/引怪/破壞家族聲譽)之帖子出現 如發現即作屏蔽/刪除"
雖然這條版規實有剝削言論自由之疑但家族罵戰這回事可有完結之時? 永遠都只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永不休止
樂古討論區是一個讓人分享有趣/愉快的渠道"而絕非讓某些人當作玩弄權勢 搬弄是非之地這只會令到更多彩虹島玩家對樂古產生更多的不滿/不快" 形做大量的負能量一直持續下去"
望管理員能為彩虹島區之不快問題能對此提議作出慎重考慮|
不論結果如何" 我日後將不會再干涉彩虹島區的任何帖子問題要罵要鬧 有本錢的"請在遊戲中找我 不要再於樂古中作出對我家族聲譽受損的言論 樂古絕非是紛爭之地請自重"遺失花都" 本帖最後由 櫻之道 於 12-10-2011 19:48 編輯
回復 1# 滅絕魔神
櫻之道:來自彩虹島有名氣家族"遺失花都"成員之一 其敵對家族為:隨緣
滅絕魔神 YQ1234 冰冰x貓貓 偽善〝 同是來自該版主的敵對家族
其實一直以來,我從沒有把"隨緣"當作敵對家族來看。
所以在同時,我也沒有把你們當作敵人來看。
本人對於近日罵戰,我深感抱歉.
但是,我強烈不認同版主的舉動!
我發現到,的確有關挑起罵戰的留言完全delete(主要從 滅絕魔神,冰冰x貓貓及YQ1234發出),這個做法亦無可厚非,我亦讚同
並不只有閣下所說的三位會員的帖子被屏蔽。
"但我發現到仍然存在有關挑釁性字詞及圖片"
包括引起罵戰的元兇(挑釁性的圖片)
抱搛我沒想到這對閣下來說是一種挑釁性的圖片。
因為這圖片並無指名誰,只是表達對於ss風所說的話感到不滿(?)
主要從小飛豬主人發出的回覆:
#18
吾合理咪要講,發表意見你都要理?
你老幾?
不是巳經被屏蔽了嗎?
#22
我地發表意見你需要引用?
你地意見在哪? 話人傻仔係意見?
#22的帖子回覆不是小飛豬主人所發的喔。
在兩天前我已經把所有引起罵戰的帖子一一屏蔽,
對於過份偏儌的回應我會刪除。
#37
我有講過自己好有文化?
好心你有多d文化修養先出聲啦..佢甘有修養應該呢到得佢1個話人傻仔先出到聲;)
更正一下,那應該是#36。
但已經被屏蔽。
#68
你d字眼叫文化? 我叫你吾好講個d字眼囉..
估吾到你讀甘多書都吾明解..真可悲!
更正一下,那應該是#66,
同樣的,那已經被屏蔽。
#95
o..甘吾該你睇下你地個滅絕魔神講咩先啦`
我吾抵得佢甘有文化..可以嗎?
那應該是#92
這不會引起罵戰吧?
在這回覆,小飛豬主人不是已經在讓步了嗎?
原因之一,所以我沒把這回覆屏蔽/刪除。
我真不明白版主是一時大意DEL漏了,還是企圖地將所有責任推卸在隨緣身上,潛移默化地將隨緣標籤為滋事者?
由於閣下的投訢內容是由連結: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 ... 9642&extra=page%3D1 (兩天前的帖子)copy出來的,所以大多數我已經回應了,並把錯誤更正。
為何版主不del? 反觀我族的留言雖過於激進,
但我地自問有一些較中立的言論都被'河蟹"了,
例如關於"隨緣無話大曬,無壟斷彩虹島"這些說話...就連一些澄清都竟然被視為挑起罵戰?
就如我之前所說:大多數那些中立的言論還在,但其他的言論如會引起罵戰,本人也要把它屏蔽。
我實在不明所以為何小飛豬主人的留言沒有被del.
他既然有份參與討論,即代表有份延續罵戰,他對於挑起罵戰是有責任的!
是把大多數的都Del了。
所以閣下才看不見。
既然如此,一些雖然沒有直接引起罵戰的post都應該del.
例如 #120(連姓名都刊出,好明顯地衝著兩位201lv玩家而來的)
抱搛,我找不到。。。
既然如此,這個post根本從錯誤開始,何解不完全del整個post?
我認為版主的身份(花都族員)加上這次無心插柳的del post行動,
實在另我深信'自己人幫自己人',對隨緣及所有大族,小族十分不公平
再一次激化我的憤怒.
因為我認為會員p420lch3發生post,
是希望各位能作出良性討論,並不是一個錯誤開始。
而我當然認為自己絕無偏私。
按照版主的意思,之前預言之子的搶場言論都極有可能再引起罵戰,甚至已經有人意圖引起罵戰
閣下所說的那個post,原本該已沉,把它屏蔽也沒意思。
據我了解,普通玩家開的討論POST的標題應該是黑色...家族POST則是粉紅色...
只有版主是有權將普通玩家的POST改為紅色但從該post"何解 ''Ss風sS所謂的定立(夜影的引用加重申)'' 這個POST改成為紅色+斜體呢?
那只是我希望彩虹島的各位能注意此post,來發表一下對ss風所定立的條例是否合理,因為樓主早就叫我們作一些良性討論,所以我就是想看看大家是否同意。而該樓主的意見,我不應為是衝著閣下而來的。
不相信短短3-4分鐘的時間可以將整篇文章的重要性概括和提升,"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抱搛,我就是2分鐘巳經把它看完。
因為其內容(大部份)本人一早看過了,
p420lch3所發的內容大多數是從閣下的帖子copy出來的不是嗎?
如:問人係基於禮貌唔問一樣可以請睇排頭行事 Ss風sS定立的
隻隻遊戲都有佢ga條例/排頭彩虹島<場>ga問題 一早已經由Ss風sS 定立
詳見下文:
<<搶場>>
1.已有玩家甲在該場地進行活動,但玩家丁照樣地向該場地進行攻擊
2.玩家甲把分身掛在梯子上,同時向玩家丁提出(人在請求),但玩家丁無視其結果地搶怪
<<合理搶場>>
1.玩家甲人不在,沒有進行任何的攻擊表示,玩家丁若善意可以先向玩家甲提問,反則不用照可搶
2.玩家甲把分身掛在梯子上,但沒有對來犯者作出提問,玩家丁可即時搶場
夜影:我只係重申+引用而已 唔係合理化 thx因為本身就係合理
所以剩下的:就因為以上所謂的定立 我認為遊戲條例係應該1齊去定立
不是因為某一個人定立
難道Ss風sS所說的就是條例?難道他是GM/特別玩家?
既然他只是一個普通玩家,為何因為他本人覺得的真理 就是本遊戲的條例呢!?
我常常在遊戲中 看到他不時會發出一些類似GM公告的句子,但係大家有冇想過他的真確性?(還是這些是他的特權?)
我發這POST的目的 只是希望大家能夠想清楚
不要因為某些人的說話 影響到自己既決定
本人發出此POST後 不會作出任何評論
不過希望大家可以作出一些良性討論
其實1-2分鐘已經可以把它看完。
之前提及版主是花都族人,對於這些敏感的事不加避嫌,反用更加"搶眼""刺激"的字句及色彩吸引其他人?
設為高亮的原因我已經說了,對於這些敏感的事我已經盡量避嫌,
可是你們的留言不能不理!
一直就是對罵對罵對罵!
身為一個版主,無顧及第二身份,仍如'扇風點火"式催化兩族之間仇恨?
反問閣下!
如果我顧及第二身份!
對於你們那些罵戰對話不聞不問,不處理!
那不是進一步,更加地催化兩族之間仇恨! 不是嗎!?
這樣把罵戰(留言)屏蔽/刪除是在扇風點火嗎!?
一直以來,我從沒有把"隨緣"當作敵對家族來看。
在同時也沒有把你們當作敵人來看。
至今當櫻之道出任版主一職後 恥奪部份玩家的言論自由 意圖擴張自己家族於樂古的勢力 蒙閉玩家的雙眼
將花都的言論神聖合理化" 行徑實在極為可恥!
恥奪部份玩家的言論自由,我可不認為我有這樣做。
意圖擴張自己家族於樂古的勢力,我也沒有這樣想。
蒙閉玩家的雙眼,我不認為我有這樣的能力。
將花都的言論神聖合理化,我從沒有把任過東東合理化。
行徑實在極為可恥,閣下是因為我是花都的人而在針對我嗎? 本帖最後由 滅絕魔神 於 13-10-2011 01:55 編輯
回復滅絕魔神
其實一直以來,我從沒有把"隨緣"當作敵對家族來看。
所以在同時,我也沒有把你們 ...
櫻之道 發表於 12-10-2011 11:38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請留意我的發帖時間" 你再一次對該帖進行屏蔽/刪除是我發帖的8小時後"
雖然你已經做了"亡羊補牢"的措施 及後更正
但就憑著你一聲"抱歉"足已証明你在做法上已有失檔之處 很難擺脫有偏私之疑
其次"你明知道 預言之子的帖子存在大量罵戰成份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633extra=page%3D2
為何當時就不作出警告? 而偏偏要等到隨緣們開聲了" 就突然殺個"回馬槍"?
你說"原本該已沉,把它屏蔽也沒意思。"這算什麼意思? 沒意思的話干脆別出警告呀"
你這句話極不負責任"即代表一個人犯罪了可是他潛逃了就不用去捉他了嗎?
你認為:"抱搛我沒想到這對閣下來說是一種挑釁性的圖片。
因為這圖片並無指名誰,只是表達對於ss風所說的話感到不滿(?)"
這是什麼借口來的?圖片無指名是誰? 請問放在該帖干什麼?"暗串"這個字你懂吧? 若然有人"暗串"你讀書少我想你應該不會get不到吧?
這還不算是挑釁性?你該不會不知道當初起罵戰的真正原因 就是這一張圖片中的內容吧? 你非但沒有對該圖進行屏蔽/刪除 直到現時都沒有任何的行動表示 虧你還說對參與罵戰的人進行屏蔽/刪除 可悲" 真不知道你是傻眼還是天真" 是否圖片無指名是誰 就可以任意地亂放在帖中? 還要剛好放在針對我的帖子中" 很可笑吧? 哪我以後回覆帖子就用圖片來回覆了" 都沒有指名是誰~.~ 笑話"
你指出"那只是我希望彩虹島的各位能注意此post,來發表一下對ss風所定立的條例是否合理,因為樓主早就叫我們作一些良性討論,所以我就是想看看大家是否同意。而該樓主的意見,我不應為是衝著閣下而來的。"
你明知道這帖子大部份的內容(搶場定義)都是取錄於我的帖子中"即是要注意 要設為高亮的"理應是我的帖子才對呀"再者,該帖的內容嚴重影響<<搶場定義>>的公信力你此舉動不就是要告誡全彩虹的人說 "你"不認同這條排頭/條約
別忘記"當初是由3大家族 花都 隨緣 爽歪歪共同定立的" 原因是酷虎/魚事件後 為了令彩虹島的安穩著想由S風 經3大家族同意而訂立你現在反而要眾人注意該帖? 請問你用意何在?想反口覆舌嗎?
既然定義一早定立我帖只是重申而已 該帖還要指出我們的(搶場定義)不合理/合理?發帖人的言論明顯就是不認同" 這還不是針對著我的帖子而發嗎?
再者,一個只是純粹問合理/不合理的帖子 有必要高亮嗎? 請問這帖意義是否真的如此重大? 加上什具爭議性 是否值得眾人效法/觀摩? 我敢說 絕對"不" 除非你想彩虹島更亂吧" 即使你沒有有預謀"但你該知道我的帖子是針對誰人的而發的吧?
被高亮的主題是針對著我的帖子: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861&extra=page%3D1
我所發的帖子是針對著預言之子的: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784&extra=page%3D2
預言之子的帖子是針對著我的: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 ... 7633&extra=page%3D2
這連鎖反應最終受益人"不就是遺失花都的預言之子嗎?有沒有想過呀?????? 更什的你不是一名熱愛衝等的人士對於鋼都的場子問題你更是從未經歷過 你憑什麼如此了解這條定義?
你說:"如果我顧及第二身份!
對於你們那些罵戰對話不聞不問,不處理!
那不是進一步,更加地催化兩族之間仇恨! 不是嗎!?
這樣把罵戰(留言)屏蔽/刪除是在扇風點火嗎!?"
沒錯"你把罵戰(留言)屏蔽/刪除是一件好事 可是你畏首畏尾的"不能一視同仁地把全部留言屏蔽/刪除"若不是YQ1234的帖子我想你都不會去把遺留的屏蔽/刪除掉吧?這還不是在扇風點火嗎?令人誤會是無可口非的呢" 偏私? 天曉吧"
總括而言"做錯事你認我讚好" 但錯了就錯了 是逃不了" 其次的是家族紛爭的帖子若是要破先例地進行屏蔽/刪除請在3帖出現之前公佈宣言 以消除大眾的疑慮而不是等某帖沉了 就對我們的言論作出封阻未免太巧合了吧?偏私是否誰知道?再者3帖是同一天發出的一句沉了就想了事?我絕不認同"
你口口聲聲說對我族沒有任何敵意 可惜...你身在花都2族積怨太深很多時候你的一舉一動是深受各方關注 不只是我們"若然你沒有做錯事我們就算再無理都不會浪費時間在跟你爭論吧? 更無可能把你定罪吧? 請看我回覆#5的最後一段文字若然你想2族化解仇怨作為樂古代表的你你有職責去防止這事再次發生"若無法擔當此重任 請退出以消弭大眾的疑慮 拍謝"
不論誰對錯一切交由管理員定奪" 回復 5# 滅絕魔神
剛剛看到了,所以先回應這個。
"禁止一切有關家族紛爭 (如"搶場/引怪/破壞家族聲譽)之帖子出現 如發現即作屏蔽/刪除"
其實本人十分同意閣下的這個提意。
為了保障各家族的聲譽,不被他人誣衊。
我會立刻定下這條版規
"禁止一切有關家族的紛爭,如發現有破壞家族聲譽之類的帖子出現,即作關閉主題/刪除" 投訴人還有其他問題嗎 投訴人還有其他問題嗎
Nuoer.S 發表於 17-10-2011 09:10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沒有 請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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