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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彩虹島區見習版主 <<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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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10-2011 10:22: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滅絕魔神 於 11-10-2011 14:33 編輯

投訴人:滅絕魔神

投訴對象:櫻之道

有關版塊:彩虹島online

有關連結: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861&extra=page%3D1

投訴內容:其處事手法出現嚴重的失衡和偏私   欠缺公信力  

在說明原因前 請先容許我簡述該名見習版主的背景身份 以便管理員界定不公原因
櫻之道:來自彩虹島有名氣家族"遺失花都"成員之一   其敵對家族為:隨緣
滅絕魔神 YQ1234 冰冰x貓貓 偽善〝 同是來自該版主的敵對家族
以下將會有2大要點以証其明"

原因"1)對於有份參與罵戰的人未能以一個公平的準則來進行屏蔽/刪除,存在針對性和偏私

首先,本人對於近日罵戰,我深感抱歉.
但是,我強烈不認同版主的舉動!

版主之前在該post的留言:


但我發現到,的確有關挑起罵戰的留言完全delete(主要從 滅絕魔神,冰冰x貓貓及YQ1234發出),這個做法亦無可厚非,我亦讚同



"但我發現到仍然存在有關挑釁性字詞及圖片"

包括引起罵戰的元兇(挑釁性的圖片)



主要從小飛豬主人發出的回覆:

#18
吾合理咪要講,發表意見你都要理?
你老幾?

#22
我地發表意見你需要引用?
你地意見在哪? 話人傻仔係意見?

#37
我有講過自己好有文化?
   好心你有多d文化修養先出聲啦..佢甘有修養應該呢到得佢1個話人傻仔先出到聲;)

#68
你d字眼叫文化? 我叫你吾好講個d字眼囉..
估吾到你讀甘多書都吾明解..真可悲!

#95
o..甘吾該你睇下你地個滅絕魔神講咩先啦`
我吾抵得佢甘有文化..可以嗎?

我真不明白版主是一時大意DEL漏了,還是企圖地將所有責任推卸在隨緣身上,潛移默化地將隨緣標籤為滋事者?

對於這名疑似花都族人'小飛豬主人',在之前的post大多力梃花都的.
當然,每人有不同立場,我也接訥.
雖然他表面地沒有直接挑起花都與隨緣之間的罵戰,
但從上述的引文中(我只挑選幾段,不能盡錄),字裡行奸都透露出挑釁起事端,漫延罵戰的意思.
為何版主不del? 反觀我族的留言雖過於激進,
但我地自問有一些較中立的言論都被'河蟹"了,
例如關於"隨緣無話大曬,無壟斷彩虹島"這些說話...就連一些澄清都竟然被視為挑起罵戰?


我實在不明所以為何小飛豬主人的留言沒有被del.
他既然有份參與討論,即代表有份延續罵戰,他對於挑起罵戰是有責任的!

既然如此,一些雖然沒有直接引起罵戰的post都應該del.
例如 #120(連姓名都刊出,好明顯地衝著兩位201lv玩家而來的)

有合理的法例, 請問如何合理地執行?

打算繼續無視既話請便
每次叫你地拎出證據既時候, 總係以"拎左出黎就令人唔好意思了"做藉口
咁如何令人信服
又唔係話我地唔會做錯事, 但問題在於你地拎唔到證據
形同作一篇議論文, 你e家有論點, 但無論據, 所以唔合格是合理的
如果唔想再唔合格, 下次提出論點之前, 麻煩先收集論據
(可以以s風同脆皮貓之前做過d威脅人地退出彩虹島既事 或 其他人最近發生既事件為例)

#113(間接催化部份花都反擊言論)
小族族員表達意見~(不喜任插~我唔覆咁解~)
兩個大族嘈咗咁耐~
你地有冇諗過係為咩嘈?!
根據我嘅記憶@@"
基本上應該全都是搶場問題!
某大族族員搶咗另一個大族族員嘅場~
喇叭戰在所難免030~
跟住就係樂古post罵戰~
S風一早已經界定咗搶場嘅定義
咁何必再嘈呢?
甚至覺得s風講嘅野係唔應該跟住做?!
係米有D離譜?
人地S風一早界定咗咁耐~
你宜家先話唔啱係唔係過份咗D?
點解你唔係佢提出個時反對?
宜家先出聲?
係為咩?
搞到一大堆人係你個post搞罵戰?
我覺得樓主好應該反省一下!

(不能盡錄)

既然如此,這個post根本從錯誤開始,何解不完全del整個post?
我認為版主的身份(花都族員)加上這次無心插柳的del post行動,
實在另我深信'自己人幫自己人',對隨緣及所有大族,小族十分不公平
再一次激化我的憤怒.

按照版主的意思,之前預言之子的搶場言論都極有可能再引起罵戰,甚至已經有人意圖引起罵戰

該post的連結: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633&extra=page%3D2

#4
人地第一大家族禍
有埋後台撐 緊係啦=[
e排成日見到彩虹島 有人開喇叭話佢地搶人場/搞人場

#5
我都唔明 第一公會真係大哂ga咩? 好心d人唔好孤假虎威la
不過佢地乜人都招 人ge質索難免冇保證 你都係睇開d la

#8
個個乜野小冰真系好黑人憎lo
以為自己第一家族大曬咁 你第一我地就唔洗玩?
搶人場仲話自己啱咁 ed人真系唔死都冇用

難道這些就沒有問題?
據我了解,上述三段皆是花都族人發出
難道花都所講就是真理?
#8那段已經好明顯人身攻擊,這種程度看來比我們再第一個post的傷害來得更小吧!?
我想指出,無論版主的行為是偶爾不小心,大意忘記del還是有意圖合理化花都所為
已經令我對於版主十分失望,及令我質疑版主其公信力,是否再適合擔當版主!
(直至2011年10月10日9:12這一刻為止,我仍然見到那些挑起罵戰的POST)

原因"2)有預謀地濫用版主權力,將一個具爭議性的主題設為高亮,意圖轉移公眾視線

首先,為何我要說是有預謀地呢?可從以下圖片中獲知"
被設為高亮的主題

請留意開帖的時間

請留意被提升為高亮的時間


據我了解,普通玩家開的討論POST的標題應該是黑色...家族POST則是粉紅色...
只有版主是有權將普通玩家的POST改為紅色
一直以來的彩虹島區 我都甚少能見到一些文章能被設為高亮  
因為這樣做是代表該文章有其價值的存在 值得眾人效法和觀摩


但從該post"何解 ''Ss風sS所謂的定立(夜影的引用加重申)'' 這個POST改成為紅色+斜體呢?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861&extra=page%3D1
其內容絕對是衝著我而來的 何解?

我所發起的帖子: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784&extra=page%3D2(對花都的質問進行解釋)

發帖的原因: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633&extra=page%3D2(花都對隨緣的質問)

由此可得知,被設為高亮的主題大部份的內容均從我的帖子中取錄並加以評擊"
可想而知,一個甚具爭議性的主題有何價值被提升?版主居心何在?
再者,我不相信短短3-4分鐘的時間可以將整篇文章的重要性概括和提升,"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之前提及版主是花都族人,對於這些敏感的事不加避嫌,反用更加"搶眼""刺激"的字句及色彩吸引其他人?
是否有歪常理? 其實內裡是否轉移之前預言之子POST的視線?

身為一個版主,無顧及第二身份,仍如'扇風點火"式催化兩族之間仇恨?
我想問一下版主'胡盧內賣咩藥呢?' 對於此等手法,我本人十分之不認同!


最後,對於這個擁有家族背景身份的人 會否存在偏私和不公 相信此等乃必然的事實  
惜在樂古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地方 一直以來彩虹島區的大型罵戰帖子均是以遺失花都為名發起 奈何一直罵戰的帖都是愛理莫理"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075137&highlight=%E8%8A%B1%E9%83%BD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088991&highlight=%E8%8A%B1%E9%83%BD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186824&highlight=%E8%8A%B1%E9%83%BD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186811&highlight=%E8%8A%B1%E9%83%BD
至今當櫻之道出任版主一職後 恥奪部份玩家的言論自由 意圖擴張自己家族於樂古的勢力 蒙閉玩家的雙眼
將花都的言論神聖合理化" 行徑實在極為可恥
!
櫻之道能否勝任版主職位  相信管理員的雪亮眼睛 望能還我們一個公道!

P.S若然管理員無法對此事件作出一個合理的解釋或行動
  我等將以
剝削言論自由為由呼籲彩虹島家族 隨緣 極品世家 爽歪歪 其他小族
            罷上樂古
揭示彩虹島區黑暗       以敬效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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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10-2011 22:49:10 | 顯示全部樓層
首先,個帖太長,可以簡短一點。

1)要不要我親自去check晒所有帖?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861extra=page%3D1

2)高亮帖問題可否簡單說明多一次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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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10-10-2011 23:20:21 | 顯示全部樓層
首先,個帖太長,可以簡短一點。

1)要不要我親自去check晒所有帖?


2)高亮帖問題可否簡單說明多一次 ...
Ron 發表於 10-10-2011 14:49



    1,由於事件牽連甚廣 我已把重點的字眼紅字起來 以便觀看   要知道事件的始末還請管理員能於百忙中抽空把文章細閱 不便之處 敬請原諒"  

   2,高亮帖一事主要是原於以下2帖
我所發起的帖子: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784extra=page%3D2(對花都的質問進行解釋)

發帖的原因: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633extra=page%3D2(花都對隨緣的質問)

但被高亮的主題中 的言論 主要是對我所發出的言論作評擊  甚具爭議性"

值得高亮與否已備受關注 見習版主無顧及第二身份 對於這些敏感的事不加避嫌,反用更加"搶眼""刺激"的字句及色彩吸引其他人 意圖轉移玩家視線 對我發出的帖子做成極大的不公  偏私問題隨之可見

總括而言:見習版主對於有份參與罵戰的人未能以一個公平的準則來進行屏蔽/刪除,存在針對性和偏私   若要進行屏蔽/刪除 理應將所有罵戰帖一視同仁 絕非針對個別人士而行

將一個甚具爭議性的主題設為高亮,其價值顯然不見,不能進行效法和觀摩  見習版主的目的何在 當管理員得悉事件的始末後自有分曉   


             見習版主此舉實有剝削言論自由之疑 偏私更是無可口非  引用一名來自經常出現在樂古的罵戰家族一員作為見習版主  其公信力實在有失 望請管理員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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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10-2011 20:35:02 | 顯示全部樓層
1,由於事件牽連甚廣 我已把重點的字眼紅字起來 以便觀看   要知道事件的始末還請管理員能於百忙中抽 ...
滅絕魔神 發表於 10-10-2011 23:20



    已先邀請版主前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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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11-10-2011 22:15:2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滅絕魔神 於 11-10-2011 14:17 編輯
已先邀請版主前來解釋
Ron 發表於 11-10-2011 12:35



    謝謝管理員,不論該名見習版主的解釋結果如何" 我都希望能在此提出一項建議

    其實一直以來樂古彩虹島區版風波不斷 最主要的罵戰主要是來自2大家族的仇恨  長久以來的鬥爭

   促使樂古給玩家們一個極為不好的印象 被人認為是一個玩弄文字 破壞家族聲譽之地  實為黑暗等言論"


有見及此  我希望管理員能為彩虹島區版定立多一條版規  以防止以上事件再度發生"

"禁止一切有關家族紛爭 (如"搶場/引怪/破壞家族聲譽)之帖子出現 如發現即作屏蔽/刪除"

雖然這條版規實有剝削言論自由之疑  但家族罵戰這回事  可有完結之時? 永遠都只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永不休止

樂古討論區是一個讓人分享有趣/愉快的渠道"而絕非讓某些人當作玩弄權勢 搬弄是非之地  這只會令到更多彩虹島玩家對樂古產生更多的不滿/不快"   形做大量的負能量  一直持續下去"   

望管理員能為彩虹島區之不快問題  能對此提議作出慎重考慮|

不論結果如何"   我日後將不會再干涉彩虹島區的任何帖子問題  要罵要鬧   有本錢的"  請在遊戲中找我   不要再於樂古中作出對我家族聲譽受損的言論   樂古絕非是紛爭之地  請自重"  遺失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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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0-2011 19:38:2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櫻之道 於 12-10-2011 19:48 編輯

回復 1# 滅絕魔神


   
櫻之道:來自彩虹島有名氣家族"遺失花都"成員之一   其敵對家族為:隨緣
滅絕魔神 YQ1234 冰冰x貓貓 偽善〝 同是來自該版主的敵對家族

其實一直以來,我從沒有把"隨緣"當作敵對家族來看。
所以在同時,我也沒有把你們當作敵人來看。

本人對於近日罵戰,我深感抱歉.
但是,我強烈不認同版主的舉動!
我發現到,的確有關挑起罵戰的留言完全delete(主要從 滅絕魔神,冰冰x貓貓及YQ1234發出),這個做法亦無可厚非,我亦讚同

並不只有閣下所說的三位會員的帖子被屏蔽。

"但我發現到仍然存在有關挑釁性字詞及圖片"
包括引起罵戰的元兇(挑釁性的圖片)

抱搛我沒想到這對閣下來說是一種挑釁性的圖片。
因為這圖片並無指名誰,只是表達對於ss風所說的話感到不滿(?)

主要從小飛豬主人發出的回覆:
#18
吾合理咪要講,發表意見你都要理?
你老幾?

不是巳經被屏蔽了嗎?

#22
我地發表意見你需要引用?
你地意見在哪? 話人傻仔係意見?

#22的帖子回覆不是小飛豬主人所發的喔。
在兩天前我已經把所有引起罵戰的帖子一一屏蔽,
對於過份偏儌的回應我會刪除。

#37
我有講過自己好有文化?
   好心你有多d文化修養先出聲啦..佢甘有修養應該呢到得佢1個話人傻仔先出到聲;)

更正一下,那應該是#36。
但已經被屏蔽。

#68
你d字眼叫文化? 我叫你吾好講個d字眼囉..
估吾到你讀甘多書都吾明解..真可悲!

更正一下,那應該是#66,
同樣的,那已經被屏蔽。

#95
o..甘吾該你睇下你地個滅絕魔神講咩先啦`
我吾抵得佢甘有文化..可以嗎?

那應該是#92
這不會引起罵戰吧?
在這回覆,小飛豬主人不是已經在讓步了嗎?
原因之一,所以我沒把這回覆屏蔽/刪除。

我真不明白版主是一時大意DEL漏了,還是企圖地將所有責任推卸在隨緣身上,潛移默化地將隨緣標籤為滋事者?

由於閣下的投訢內容是由連結: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 ... 9642&extra=page%3D1 (兩天前的帖子)copy出來的,所以大多數我已經回應了,並把錯誤更正。

為何版主不del? 反觀我族的留言雖過於激進,
但我地自問有一些較中立的言論都被'河蟹"了,
例如關於"隨緣無話大曬,無壟斷彩虹島"這些說話...就連一些澄清都竟然被視為挑起罵戰?

就如我之前所說:大多數那些中立的言論還在,但其他的言論如會引起罵戰,本人也要把它屏蔽。

我實在不明所以為何小飛豬主人的留言沒有被del.
他既然有份參與討論,即代表有份延續罵戰,他對於挑起罵戰是有責任的!

是把大多數的都Del了。
所以閣下才看不見。

既然如此,一些雖然沒有直接引起罵戰的post都應該del.
例如 #120(連姓名都刊出,好明顯地衝著兩位201lv玩家而來的)

抱搛,我找不到。。。

既然如此,這個post根本從錯誤開始,何解不完全del整個post?
我認為版主的身份(花都族員)加上這次無心插柳的del post行動,
實在另我深信'自己人幫自己人',對隨緣及所有大族,小族十分不公平
再一次激化我的憤怒.

因為我認為會員p420lch3發生post,
是希望各位能作出良性討論,並不是一個錯誤開始。
而我當然認為自己絕無偏私。

按照版主的意思,之前預言之子的搶場言論都極有可能再引起罵戰,甚至已經有人意圖引起罵戰

閣下所說的那個post,原本該已沉,把它屏蔽也沒意思。

據我了解,普通玩家開的討論POST的標題應該是黑色...家族POST則是粉紅色...
只有版主是有權將普通玩家的POST改為紅色但從該post"何解 ''Ss風sS所謂的定立(夜影的引用加重申)'' 這個POST改成為紅色+斜體呢?

那只是我希望彩虹島的各位能注意此post,來發表一下對ss風所定立的條例是否合理,因為樓主早就叫我們作一些良性討論,所以我就是想看看大家是否同意。而該樓主的意見,我不應為是衝著閣下而來的。

不相信短短3-4分鐘的時間可以將整篇文章的重要性概括和提升,"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抱搛,我就是2分鐘巳經把它看完。
因為其內容(大部份)本人一早看過了,
p420lch3所發的內容大多數是從閣下的帖子copy出來的不是嗎?
如:
問人係基於禮貌  唔問一樣可以  請睇排頭行事 Ss風sS定立的
隻隻遊戲都有佢ga條例/排頭  彩虹島<場>ga問題 一早已經由Ss風sS 定立
詳見下文:
<<搶場>>
1.已有玩家甲在該場地進行活動,但玩家丁照樣地向該場地進行攻擊
2.玩家甲把分身掛在梯子上,同時向玩家丁提出(人在請求),但玩家丁無視其結果地搶怪
<<合理搶場>>
1.玩家甲人不在,沒有進行任何的攻擊表示,玩家丁若善意可以先向玩家甲提問,反則不用照可搶
2.玩家甲把分身掛在梯子上,但沒有對來犯者作出提問,玩家丁可即時搶場
夜影:我只係重申+引用而已 唔係合理化 thx  因為本身就係合理


所以剩下的:
就因為以上所謂的定立 我認為遊戲條例係應該1齊去定立
不是因為某一個人定立
難道Ss風sS所說的就是條例?難道他是GM/特別玩家?
既然他只是一個普通玩家,為何因為他本人覺得的真理 就是本遊戲的條例呢!?
我常常在遊戲中 看到他不時會發出一些類似GM公告的句子,但係大家有冇想過他的真確性?(還是這些是他的特權?)
我發這POST的目的 只是希望大家能夠想清楚
不要因為某些人的說話 影響到自己既決定
本人發出此POST後 不會作出任何評論
不過希望大家可以作出一些良性討論

其實1-2分鐘已經可以把它看完。

之前提及版主是花都族人,對於這些敏感的事不加避嫌,反用更加"搶眼""刺激"的字句及色彩吸引其他人?

設為高亮的原因我已經說了,對於這些敏感的事我已經盡量避嫌,
可是你們的留言不能不理!
一直就是對罵對罵對罵!
身為一個版主,無顧及第二身份,仍如'扇風點火"式催化兩族之間仇恨?

反問閣下!
如果我顧及第二身份!
對於你們那些罵戰對話不聞不問,不處理!
那不是進一步,更加地催化兩族之間仇恨! 不是嗎!?

這樣把罵戰(留言)屏蔽/刪除是在扇風點火嗎!?

一直以來,我從沒有把"隨緣"當作敵對家族來看。
在同時也沒有把你們當作敵人來看。




至今當櫻之道出任版主一職後 恥奪部份玩家的言論自由 意圖擴張自己家族於樂古的勢力 蒙閉玩家的雙眼
將花都的言論神聖合理化" 行徑實在極為可恥!

恥奪部份玩家的言論自由,我可不認為我有這樣做。
意圖擴張自己家族於樂古的勢力,我也沒有這樣想。
蒙閉玩家的雙眼,我不認為我有這樣的能力。
將花都的言論神聖合理化,我從沒有把任過東東合理化。
行徑實在極為可恥,閣下是因為我是花都的人而在針對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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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12-10-2011 21:06:4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滅絕魔神 於 13-10-2011 01:55 編輯
回復  滅絕魔神


   
其實一直以來,我從沒有把"隨緣"當作敵對家族來看。
所以在同時,我也沒有把你們 ...
櫻之道 發表於 12-10-2011 11:38


請留意我的發帖時間"   你再一次對該帖進行屏蔽/刪除  是我發帖的8小時後"

雖然你已經做了"亡羊補牢"的措施 及後更正

但就憑著你一聲"抱歉"  足已証明你在做法上已有失檔之處   很難擺脫有偏私之疑

其次"你明知道 預言之子的帖子存在大量罵戰成份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633extra=page%3D2  

為何當時就不作出警告?   而偏偏要等到隨緣們開聲了" 就突然殺個"回馬槍"?
你說"原本該已沉,把它屏蔽也沒意思。"  這算什麼意思? 沒意思的話干脆別出警告呀"
你這句話極不負責任"  即代表一個人犯罪了  可是他潛逃了  就不用去捉他了嗎?

你認為:"抱搛我沒想到這對閣下來說是一種挑釁性的圖片。
因為這圖片並無指名誰,只是表達對於ss風所說的話感到不滿(?)"

這是什麼借口來的?  圖片無指名是誰? 請問放在該帖干什麼?  "暗串"這個字你懂吧? 若然有人"暗串"你讀書少  我想你應該不會get不到吧?
這還不算是挑釁性?  你該不會不知道當初起罵戰的真正原因 就是這一張圖片中的內容吧? 你非但沒有對該圖進行屏蔽/刪除 直到現時都沒有任何的行動表示 虧你還說對參與罵戰的人進行屏蔽/刪除 可悲" 真不知道你是傻眼還是天真" 是否圖片無指名是誰 就可以任意地亂放在帖中? 還要剛好放在針對我的帖子中" 很可笑吧? 哪我以後回覆帖子  就用圖片來回覆了"   都沒有指名是誰~.~ 笑話"

你指出"那只是我希望彩虹島的各位能注意此post,來發表一下對ss風所定立的條例是否合理,因為樓主早就叫我們作一些良性討論,所以我就是想看看大家是否同意。而該樓主的意見,我不應為是衝著閣下而來的。"

你明知道這帖子大部份的內容(搶場定義)都是取錄於我的帖子中"  即是要注意 要設為高亮的"  理應是我的帖子才對呀"  再者,該帖的內容嚴重影響<<搶場定義>>的公信力  你此舉動不就是要告誡全彩虹的人說   "你"  不認同這條排頭/條約  
別忘記"當初是由3大家族 花都 隨緣 爽歪歪共同定立的"
原因是酷虎/魚事件後   為了令彩虹島的安穩著想  由S風 經3大家族同意而訂立  你現在反而要眾人注意該帖?    請問你用意何在?  想反口覆舌嗎?
既然定義一早定立  我帖只是重申而已 該帖還要指出我們的(搶場定義)不合理/合理?  發帖人的言論明顯就是不認同" 這還不是針對著我的帖子而發嗎?
再者,一個只是純粹問合理/不合理的帖子 有必要高亮嗎? 請問這帖意義是否真的如此重大? 加上什具爭議性 是否值得眾人效法/觀摩? 我敢說 絕對"不" 除非你想彩虹島更亂吧" 即使你沒有有預謀"  但你該知道我的帖子是針對誰人的而發的吧?  
被高亮的主題是針對著我的帖子: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861&extra=page%3D1
我所發的帖子是針對著預言之子的: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257784&extra=page%3D2
預言之子的帖子是針對著我的: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 ... 7633&extra=page%3D2
這連鎖反應最終受益人"  不就是遺失花都的預言之子嗎?  有沒有想過呀?????? 更什的你不是一名熱愛衝等的人士  對於鋼都的場子問題  你更是從未經歷過   你憑什麼如此了解這條定義?

你說:"如果我顧及第二身份!
對於你們那些罵戰對話不聞不問,不處理!
那不是進一步,更加地催化兩族之間仇恨! 不是嗎!?

這樣把罵戰(留言)屏蔽/刪除是在扇風點火嗎!?"

沒錯"你把罵戰(留言)屏蔽/刪除是一件好事   可是你畏首畏尾的"  不能一視同仁地把全部留言屏蔽/刪除"  若不是YQ1234的帖子  我想你都不會去把遺留的屏蔽/刪除掉吧?  這還不是在扇風點火嗎?  令人誤會是無可口非的呢" 偏私? 天曉吧"

總括而言"  做錯事你認  我讚好" 但錯了就錯了 是逃不了"   其次的是家族紛爭的帖子  若是要破先例地進行屏蔽/刪除  請在3帖出現之前公佈宣言 以消除大眾的疑慮  而不是等某帖沉了 就對我們的言論作出封阻  未免太巧合了吧?  偏私是否  誰知道?  再者  3帖是同一天發出的  一句沉了就想了事?  我絕不認同"

你口口聲聲說對我族沒有任何敵意 可惜...你身在花都  2族積怨太深  很多時候你的一舉一動  是深受各方關注 不只是我們"  若然你沒有做錯事  我們就算再無理  都不會浪費時間在跟你爭論吧? 更無可能把你定罪吧? 請看我回覆#5的最後一段文字  若然你想2族化解仇怨  作為樂古代表的你  你有職責去防止這事再次發生"若無法擔當此重任 請退出以消弭大眾的疑慮 拍謝"

不論誰對錯  一切交由管理員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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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10-2011 17:52:4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5# 滅絕魔神

剛剛看到了,所以先回應這個。

"禁止一切有關家族紛爭 (如"搶場/引怪/破壞家族聲譽)之帖子出現 如發現即作屏蔽/刪除"

其實本人十分同意閣下的這個提意。
為了保障各家族的聲譽,不被他人誣衊。
我會立刻定下這條版規
"禁止一切有關家族的紛爭,如發現有破壞家族聲譽之類的帖子出現,即作關閉主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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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7-10-2011 17:10:57 | 顯示全部樓層
投訴人還有其他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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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17-10-2011 18:14:24 | 顯示全部樓層
投訴人還有其他問題嗎
Nuoer.S 發表於 17-10-2011 09:10



    沒有 請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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