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是不打算再说什么啦,被蠢C逼迫..
不过海妖你来了 我就说说吧
C也说了 我在你网站说的是气话,不过香港跟大陆的问题 那是我个人的想法,这个就不说了,两者没有关系
然后是你说没人知道唱歌的人是海妖,那你就错了
这里很多版主都是知道的
包括NAKUZ的总版 龙友
前些日子龙友开网络电台是有在播放你的歌,当时他问我要说是谁唱的,我就有跟他说 西国之海妖 了
就算没听过广播的,正常来说 听道好听的歌都会想下载,而放歌的空间是不提供下载的,所以肯定会有人点进空间里去找载点
而进去后 网页左上就有注明是 西国之海妖的主页了
我也说过 要让大家都知道你的存在 是需要时间的 因为一开始R用CAROL623就是个错误了 这点我就不多做解释了,
然后是经纪人的问题 我相信你应该还记得我有跟你提过,在MYSPACE的空间以贩卖单曲的形式来替代卖专辑,
因为你明年要去美国,所以就不要卖专辑那么麻烦,而且邮费都比专辑贵了,当时你是拒绝了,但我们是想着反正现在想这些还太早,又不急,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另外我们也没打算利用你赚钱什么的,这只是大家的兴趣,有时间才做的,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
而且是跟这个完全没有关系的工作,所以主要还是因为我们是大家有同样的兴趣,所以就集合在一起创了个宣传团体,可以的话最多成为网络上稍微有点小名气的网络宣传团体, 就这样而已
你明不明白都好 这已经不再重要
另外我想说说那个什么冰兰,冒牌货用在这里就不妥当了,这么长的时间
我们有从海妖身上得到任何利益吗?没有的话 那我们冒牌来干麻??
你又不是当事人,所以请你到一边玩沙去,不要在这添油加醋OK?
C..这样你满意了吗-.-?
那么你可要记得5天工作分量,你一个人搞定哦-.-++
说了哪么多我也不知道是是对是错~!我已经觉得我没留下的意义了~!
首先我要说明一点,不对就不对~!
至少你要在前面加上什么注明吧,注明你是宣传的并非本人~!
ok我说的只有这些了~!
好与坏就让它过去吧,这事现在已经澄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