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方媽子 於 5-5-2008 07:54 PM 發表 
官字2把口@@
((就以你所說而言
樓主現在挑釁你地
但你地回敬佢,這樣做就正確麼?))))
者是版主是認同是樓主挑釁我們先了哦?
((((樓主點講都好.
所有人都有權選擇去回帖與否.
人家打了你一下, 不等於你必須去回敬他一拳.)))
甘者係人地打我一下我要再企係到卑佢打多幾下?.?
那麼是否正如"野so"所說人地如果打左你左面邊你要卑人地打埋你右邊面呢@@??????
你5覺得,但係,我把哩個post卑一個冇玩夢之的人看,同埋我地有玩夢之的人看佢地都係覺得貴版主係偏幫緊某一方波@@
只不過既然連第2位版主都話係冇lor@@.我地做會員仔ge又點敢再有微言呢..
正如官字如何寫成的丫/口\....高帽戴上口上面~><2個口又要連埋一齊
冇錯, 官字既寫法的確係有2個口字.
但事實上亦未必一樣,
如果你真係覺得寫法上係咁寫就代表到既.咁我冇野好講.
我冇話過係樓主, 而係回post既某人.
假如你中意而且不介意既話, 當然可以俾埋右邊人地打.
但係我覺得, 俾人打既話最好既方法就係報警啦.
當然啦, 你你有自己既選舉權去報唔報, 其他人阻唔到你.
你咁講姐, 但係我又俾左d冇玩夢之同有玩夢之既朋友睇.
佢地都話覺得版主冇偏幫.
咁只係唔同人有唔同意見, 唔可以作實
技版主唔係捉得太緊, 係想會員之間識自律.
希望會員明白.
[ 本帖最後由 NEC 於 5-5-2008 20:44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