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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男索女 
樓主: 凍.

投訴彩虹版版主, 本人實在看不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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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7-7-2008 22:36:1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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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7-7-2008 23:34:5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凍. 於 27-7-2008 22:36 發表
恕小弟直言, 這五個帖都不屬於彩虹冒險的吧?


的確 ,所以本人亦無辦法對那些違規的帖子處理。
本人是基於該會員的回帖態度 來認定該會員並無意改過自身!
按照彩版規則 對於任何搞事及其分身 ,本版版主有權可將其帖子作出任何處理。

原帖由 凍. 於 27-7-2008 22:36 發表
假設該會員的確有問題或犯規, 本人深信其他版主會對該會員作出適當的懲罰.


基於該版暫時沒有版主關係.
當本人發現這些帖子時 ,已第一時間向超級版主報告。
然而,任何會員看到違規帖子都有義務向管理層報告吧? 更何況是身為版主的我?

而且, 本人相信樂古版主之間不會出現越權的事件吧?


鑒於閣下這條的提問是負面的,因此以下內容本人將會用負面的說話來回答您。

重申,本人並沒有越權. 
我只是管理彩虹冒險版的版主,並沒有辦法以及沒曾對其他版塊之違規帖子作出處理!
因此,哪來越權?   有的,都只是那些無知的推測!

本人在此聲明. 本人是絕對公私分明  對於所有的搞事者我亦會以同樣的手法處理!
若閣下能出示任何 本人越權之連結, 本人願負上全責.
相反, 若閣下未能出示 請勿作無理的推測!

一個為搞事份子分身的會員, 而該會員今天亦同時發出這麼多違規帖子.
並無改過之心!  但為何你要處處將本人對他已解釋好的罪證 而提出這麼多的問題?


據本人所知,閣下曾任職巨商交易區版主一職  相信不會是非不分吧?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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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8-7-2008 00:02:5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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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8-7-2008 00:48:3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凍. 於 28-7-2008 00:02 發表


奇哉怪也! 既然該會員的帳戶沒有在彩虹版搗亂,
那閣下依然會認定該會員是搞事, 之後在他沒有搞事的帖子內扣分.

而且, 該會員的的確確沒有搞事,
只不過是回帖態度較差, 難道回帖態度差就是樂古管理層眼中的" ...



其實從一開始就已經說了 有關搞事會員及其分身的處理手法!
本版版主是會有權將他們一切所發佈的帖子;不論本身是否違規 都能作出處理 及重重處分 直至負分。
這一點早前已於公告發佈過。

至於原因你可參考以下連結吧!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 ... &extra=page%3D1

本人在這裡重申!
本版版主對所有搞事會員之處理手法均為相同 ,而本人扣除該會員的分數 目的是要令到該會員負分!
版主是享有所管轄版塊內一切的決定及解釋權!在此,請閣下不要再對本版版主之處分作出無理據之推測!

有關此投訴的一切本人已解釋清楚, 因此不會再回覆任何的提問
請高層作仲裁, 感謝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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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8-7-2008 01:08:3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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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8-7-2008 01:37:53 | 顯示全部樓層
kit06你現在在做的應該是超板的事項...
你在別處受到他的挑釁你理直接聯絡該板板主或超板而非在彩虹板內無理扣分
因此你在該post內的扣分行為並不適當

然而,基於該會員的的確確四出的對你作出挑釁,故已將之禁言處理
亦因此該post的樂點也沒必要加回了
只是此事我會向相關部分反映一下
但你若然遭到同一名會員一直的滋擾,請聯絡我們,我們不會容忍這種行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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