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日本手機遊戲APPS下載] 手機遊戲專區 熱門短片

型男索女 
樓主: 黑色彩虹

[版務公告] CS Online 版務處理中心 (舉報/申請)(請各位會員不要連帖)

   火...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3-5-2012 20:49:21 | 顯示全部樓層
網址
貼子層數#20  違規/推薦內容 連帖
johnleung_0716 發表於 23-5-2012 19:46



    你有無睇回覆時間?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3-5-2012 21:04:11 | 顯示全部樓層
你有無睇回覆時間?
kissopen222 發表於 23-5-2012 20:49

唔明 但都係連帖黎-.-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3-5-2012 21:22:58 | 顯示全部樓層
唔明 但都係連帖黎-.-
johnleung_0716 發表於 23-5-2012 21:04


該帖可能沉了因而沒有新回覆,再加上鴻-版只是為評分而回覆
相信這樣是不構成連帖。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3-5-2012 22:02:16 | 顯示全部樓層
該帖可能沉了因而沒有新回覆,再加上鴻-版只是為評分而回覆
相信這樣是不構成連帖。 ...
kissopen222 發表於 23-5-2012 21:22
該帖可能沉了因而沒有新回覆
假設性????
再加上鴻-版只是為評分而回覆
相信這樣是不構成連帖。

又一假設性?
為評分也可以引用第1樓(樓主)地回復
但以上情況的確算是觸犯本版版規第七項
(七)連續回覆發帖(連帖) :
除了【引用回覆】不同會員最多三次外,以及系統錯誤地連帖(版主會代為刪除多出的回覆)。違者每個扣除4 樂點。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3-5-2012 22:06:34 | 顯示全部樓層
假設性????

又一假設性?
為評分也可以引用第1樓(樓主)地回復
但以上情況的確算是觸犯本版版規第七項
( ...
johnleung_0716 發表於 23-5-2012 22:02


其實我本人係好肯定,不過免得被話太武斷才"假設"
至於你建議的引用回覆,我已經提醒了他改回引用。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3-5-2012 22:09:58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我本人係好肯定,不過免得被話太武斷才"假設"
至於你建議的引用回覆,我已經提醒了他改回引用。 ...
kissopen222 發表於 23-5-2012 22:06

改回後=不觸犯版規?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3-5-2012 22:15:1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鴻- 於 23-5-2012 22:16 編輯
假設性????

又一假設性?
為評分也可以引用第1樓(樓主)地回復
但以上情況的確算是觸犯本版版規第七項
( ...
johnleung_0716 發表於 2012-5-23 22:02
該帖的確沉了一個月有多

加上本人兩個回覆
均是在執行職務

基於以上兩個回覆 均屬版務公告之一
本人是絕對不會刪除任何一個 去遷就版規

而再發多一個回覆
是最可行的方法之一
1. 我不能夠PM樓主解釋,因為有關計劃涉及其他會員利益
2. 不能使用評分功能通知
3. 不能編輯上一個回覆,因為屬公告之一,不可隨意更改最後編輯日期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3-5-2012 22:27:37 | 顯示全部樓層
該帖的確沉了一個月有多

加上本人兩個回覆
均是在執行職務

基於以上兩個回覆 均屬版務公告之一
本人是絕 ...
鴻- 發表於 23-5-2012 22:15

2. 不能使用評分功能通知

呢樣我明
3. 不能編輯上一個回覆,因為屬公告之一,不可隨意更改最後編輯日期

呢樣如果你改左咁樓主都唔會收到任何新通知新訊息所以呢樣我都明



但...
你的確是觸犯了版規
一名警察在執勤期間殺了一個人,但其實佢係可以去防止呢件慘劇發生
同你一樣 你回帖評分時若使用引用回復 就可以防止觸犯連帖呢樣野發生
執法者不能手軟 甚至包庇同伴 若是這樣 這個社會還會有治安 還會有安全嗎?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3-5-2012 23:00:04 | 顯示全部樓層
呢樣我明

呢樣如果你改左咁樓主都唔會收到任何新通知新訊息所以呢樣我都明



但...
你的確是觸犯了版 ...
johnleung_0716 發表於 2012-5-23 22:27
你回帖評分時若使用引用回復 就可以防止觸犯連帖呢樣野發生
如果我要使用<引用>功能 那我兩個回覆會<引用>樓主的回覆

但版規
除了【引用回覆】不同會員最多三次外,以及系統錯誤地連帖(版主會代為刪除多出的回覆)。違者每個扣除4 樂點。

已清楚說明 閣下建議我的方法亦是違規

相信你都知道
警方/緊急車輛在有必要的情況下 可違反交通規則
以便執行他們的職責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3-5-2012 23:35:25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我要使用功能 那我兩個回覆會樓主的回覆

但版規
已清楚說明 閣下建議我的方法亦是違規

相信你都知道
...
鴻- 發表於 23-5-2012 23:00
(七)連續回覆發帖(連帖) :
除了【引用回覆】不同會員最多三次外,以及系統錯誤地連帖(版主會代為刪除多出的回覆)。違者每個扣除4 樂點。
我分析版規的意思先:
"除了【引用回覆】不同會員最多三次外" 是指 不可引用回覆同一會員 及  引用達兩次或以上。但我的建議係第1次回復係平時正常(姐係不使用回復及引用功能)既回帖 並唔係兩次都"引用"回復 明不明白?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Archiver|手機版|Nakuz.com |網站地圖

GMT+8, 16-5-2025 20:46 , Processed in 0.041362 second(s), 10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