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雲嶺天涯 於 26-1-2009 00:01 編輯
我沒有說過寫作單憑感通,而是以此為例,說明#5所述的不合理之處:
「親身經歷過的事情,就是隨口而出也容易感人,但很多事情不應親身去感受。」
僅此而已。而在#7也補完了#5所說的缺謬,故無需小事化大。
至於 ...
[H]na079 發表於 23-1-2009 00:22 
#5#7那個問題,佢都只係提出要了解or感受,先寫出黎比較感動到讀者姐
""有些情況……不能一概而論""你可以說是空話,但情況實是如此,不能三言兩語一概而論
我絕對知道有人就算親身經歷都寫唔出感動,都打動唔到人心...
但又有些情況,雖那個人文筆不甚感動,但可有真情見感動之景況...
所以,就打唔打動讀者黎講,還沒有一定的標準,
只是,經驗話比我地知,如果親身經歷而寫落去,通常會較能感動讀者
有人親身經歷而寫得出感動的文章
有人親身經歷而寫不出感動的文章
有人沒有親身經歷而寫得出感動的文章
有人沒有親身經歷而寫不出感動的文章
情況多多都有,就連我宜家講既呢4個,都只係籠統概說
所以在情況可有不同下,""有些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除非有人可以將準確的數據說出,用哪些方法寫才可以感動讀者的百分率
除非有這麼科學化的數據,否則情況仍然存在,條條大路也可通羅馬
只是,我頭先說,或#5所說
經驗話比我地知,如果親身經歷而寫落去,通常會較能感動讀者
至於你最尾那句讀書,
那麼當然書係要去讀,字係要去識,
不然文盲怎寫出文字,寫不出字又怎能寫出文章
最後,君不見一定要讀書多才可以寫出感動文章
當然讀多書也是一種方法
很多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