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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2-2-2009 21: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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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〥逆天`而行′ 於 22-2-2009 21:54 編輯
麻煩管理員/超版再扣我一百分, 甚至即時禁言或永久禁訪
二、本版只準許與投訴相關人士發表意見。
相關人士是指投訴人、投訴對象、投訴主題所屬版塊的版主、管理員和超版。
除在特殊情況而又經管理人員許可外,任何非相關人士均不應回覆投訴。
如非相關人士在本版發言,每發表一次將被扣減100樂點,而該意見亦可能會被刪除。
如果非相關人士多次(兩次或以上)介入不相關的事件,
管理人員有權直接把非相關人士禁言三天,嚴重時更可被永久禁訪。
而相關人士所發表的意見,亦必須與該投訴有關,否則每發表一次將被扣減100樂點。
學野就麻煩你學全套,
政所提及是說必定, 即於該版犯錯必定是扣下40,
換句話說, 40樂點即版規所定
然而, 若然版規清楚列明犯罪及有關條款,
而版主缺不依其辦事, 敢問閤下與死刑犯有何分別?
這豈不是版主私下濫用私刑?
事實上,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 ... &extra=page%3D1
確確實實提及是扣除樂點, 難道你想跟我說這是非比尋常的嚴重, 需要禁言一個月高調處理?
http://nakuz.com/bbs/viewthread. ... =422456#pid22453970
評分理由只是簡簡單單系統默認的其中一條評分理由 - 違規內容
PS: 若然超版把我禁言那就是遵循「版規」做事, 也是絕對合情合理
題外話, 超版/管理員對版主的懲罰的而且確比會員輕得多,
這也是從多個投訴區帖子中得出, 絕對半點吹噓, 希望可以作出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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