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舉報
與其它接寫小說不同的地方是,參加者自行選定一個主角,自行設定主角個性、姓名、使用武器以及一大堆資訊,但寫每個主角的故事時必須遵守三個定則: 第一:只可以寫你選定的主角,主角間不可以互相碰面,也就是發生互動。 第二:不可以描述對方角色,可以知道對方角色存在,但不准亂給彼此的角色加註解,因為你的角色沒隊友的記憶。 第三:不可以殺死對方角色甚或操控對方命運,可以陷害對方,例如巧妙的把敵人引到對方所在的位置,但不准寫出對方死掉的劇情,不可以說:「我對著一個人影開槍,結果走過去發現他穿的衣服跟我一樣,哇靠,原來他是我隊友!」這種白目話。 以下是規則與解釋。 規則一:每次交文以三千個字為準,告一個小段落,必須配合前一個人的世界觀與設定,寫到哪設定到哪,不要多做無謂的廢話。 規則二:比賽分五批的意思,指一個期間我們開放一位角色與其故事的投稿,選出最好的作者成為該批次角色擁有人,並選出他的文章加入主篇。 規則三:並不是限定故事必須在三千字內結束,而是輪流制,第一個角色經歷三千個字的遭遇後,換下一個角色,五個人輪流完後才回到第一個角色繼續發展,繼續選出下一任角色擁有人,不限輪數,輪到故事結束為止。 規則四:每個人劇情發展的速度最好控制一下,不要讓其他人覺得你的角色很遜,人家都已經衝進去要塞重地了,你還在外圍跟小兵躲貓貓,最後別人炸掉兵工廠時,你才發現自己什麼事都沒做到。 規則五:原則上,不限定是誰炸掉兵工廠。延續上一個人的設定,用你的方式去寫角色故事,最後是誰炸掉都沒關係。兵工廠爆炸後,接後面的人就變成逃脫遊戲,以此類推,進行到故事有明顯結局為止。 規則六:還是那一句話,不可以殺死別人的角色,每個角色的命運都得由該期角色擁有人自己決定,所以一樣,兵工廠爆炸時,你的角色不可以說:「哈哈,我把兵工廠炸掉了,沒人生還,故事結束!」這種白爛話,而要說:「兵工廠要爆炸了,我想我的隊友有一分鐘的時間跑十公里逃離這裡。」這樣子,只要留給別人生還機會,大家都不會太苛責你。 規則七:本比賽比的是筆力,你有實力的話,怎麼掰都行,管他特種部隊是傭兵團還是三角洲部隊,管他角色武器是雷射鎗還是新阿姆斯特朗炫風噴射阿姆斯特朗砲,你的文筆好,小說有邏輯,就可以脫穎而出,很現實很簡單,不需要想太多,這是出風頭證明能力的機會,也是進步的機會。 規則八:仍然必須強調一點,配合很重要,請勿扭曲上一個人的設定,他手拿T65K2步槍,請你就不要白目拿光劍。他已經不干擾你的角色了,至少,試著跟他活在同一個世界吧。還有,如果可以的話,不要玩超能力或同類唬爛物,你是特種部隊,我不希望看見你的左眼會Geass。 規則九:限定用第三人稱寫作,要是每個人在文中都用第一人稱自稱「我」,那一定鳥掉,不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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