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舉報
而第六項罪名 可說明清楚哪裡嗎? 我沒企圖挑戰高層 我是使用了一些偏激的方法來宣傳伺服 不要胡亂加我的罪名 認罪申請 發表於 22-3-2009 21:54
你犯過既9項罪名 1.曾在對戰系統用Bug 2.企圖挑戰樂古高層 3.使用假證供 / 說謊 4,向版主說粗言 5.侮辱別人 6.出爾反爾 / 知錯唔改 7.洗頻/破壞別人良好貼子討論氣氛 8.知法犯法,在某貼中,自己講到埋知道要呃分,都係要講粗口。 9.在某貼中,人身攻擊,說出>看到我的名字貼子不要進入。 10.使用頭象功能來侮辱別人 confess 發表於 22-3-2009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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