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你們一直都沒有回答一個問題。
就是為甚麼版主們被撒職後,連一封大信封也收不到?
當然不是說他們沒錯,他們的確是失職了。
但是,在辭退員工後,一封大信封、一個 ...
烈女 發表於 4-6-2009 07:08 
在文學小品的版主面前賣弄文字好像有不對...?
我記得,曾經有某位會員在申請當版主的帖內說過一句「投訴就要通知別人嗎?」類似的句子,
當時我的回應說是的沒錯
現在看到你舉出這個例子,我立即就想到這個沒錯。
對著電腦的話,自己猶如活在電腦的世界裡
面對正正式式的文件,三次元的感覺立即就回來了
是說,那位會員心思可能沒太慎密,又可能是他把二三次元划開了一條界線
舉例說,網路世界裡發生的欺凌是犯罪嗎?是的。
網路世界裡行騙是犯罪嗎?是的。
這裡我說得不怎到位,但是應該還可以看的明白沒錯?
啊,另外說你的小說我也有捧場沒錯。(掩臉
>有無人話我知係幾時訂?
我兩年前第一次當版主見過這條。
雖然不能明確的回答你,但是希望這能幫到你。
>只可以講..我地冇留心其他板..
>錯在自己身上..
我還是那句,我到現在也不敢說誰有對誰有錯
這裡再硬宣傳一下,我是希望前版主能再次申請,這樣
>只怪你的不幸,版主不只是全心當那個版主就行,還要搞人際關係的
我是覺得,這好像沒有甚麼關係
雖然我站在這個位置說好像不能中立到,但是我也還是想表達一下我的意見沒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