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鳳封忍 於 5-6-2009 03:29 編輯
我沒記錯,樓主(誠)上一次出現在版主區應該很久以前的事
版主通例上有說「每天也要去版主區、站務區、綜合申請區」這個,
但我相信如果真的忙到不可開支,我也不會有那麼閒上去這三版,都會將時間花在版務上
我反而希望前任的三位版主可以再一次申請當版主
要說風氣還是甚麼也好,新上任的區版上場定必會與之前的做法有甚麼不對,更甚的是有矛盾到
因為我想要維護我最喜歡的這兩個版塊,所以我在種種負面因素之下回覆了下去
我也希望你們三位,或是繼續想維護版塊的前版主,在開放申請以後再一次申請當版主,這樣
(呃...版主通例也有說不能將資料外洩...)
商討左咁耐, 個方案既"根本" 有問題都唔知?
一D Management 技巧都無 =)
1. 本身規則有問題
2. 有管理論壇既人都知道, 要管理版主既方法唔係咁囉^^"
3. 好簡單, 舉例有新規則 / 有事通知版主, PM左先, 再邀請佢地 ...
小馬仔 發表於 5-6-2009 01:48 
這樣說,學校會派通告,那就像全壇的公告一樣
但是版主那個義務的性質就已經不一樣
這就好像義工,要定期開會,
在會議上才發佈消息,唯一有點不一樣的是有的消息能傳給沒有到來開會的人,有的不然
義務性質裡,邀請只限「邀請他人加入管理團隊」吧?
一旦加入了,「邀請」已經不再適用了吧?因為接下來的都是責任,是自己去做而不是由他者誘使自己去做
PM那邊我想應該有明確的答案,我這裡不用說太多?
嗯...我可以說我這裡不是要回應甚麼,我是發表一下意見,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