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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鬥文接寫競賽顧名思義就是接寫小說,但卻是以比賽的方式進行,比到這部小說完結為止,有鑒於太多人都喜歡玩設定而不敢下手,我們比的是實戰能力,以及在既定設定下的配合度。 小說設定很簡單,那就是沒有設定,只有情節走向,給你們開始與結局,想用什麼方式寫都隨意。 再強調一次,我們比的是實戰能力,小說開始時直接引入劇情,由第一個寫的人開始,有用到才設定,別多此一舉亂寫出無關設定,你是在寫小說,不是在寫設定,第一個人沒有設定完的,第二個人有用到再繼續設定。 劇情大綱如下: 未來世界,有一些身份不明的特種部隊,企圖破壞某兵工廠,因此潛入其中。但卻在其後被敵方突襲,造成隊伍中每個人都生死未卜,通訊器材也失靈了。 由於通訊無效,派出特種部隊的總部害怕任務已經失敗,隊員受俘,會供出是誰主使這件事,便啟動了每個特種部隊腦袋裡的記憶炸彈,迫使他們忘卻所有關於「人」的記憶,隊友、總部、身分、家人,只有姓名和任務目標他們還記得。 但總部想錯了,其實隊員中還有五個人活了下來,也就是五個主角,分散在兵工廠中的五個地方。由於記憶被消去的關係,五個人之間互不相識,也不知道自己的身分為何,面對戒備森嚴的兵工廠,他們只記得自己現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它炸了。 故事最後,以兵工廠被破壞,造成大爆炸作為尾聲,其他隨意。 與其它接寫小說不同的地方是,參加者自行選定一個主角,自行設定主角個性、姓名、使用武器以及一大堆資訊,但寫每個主角的故事時必須遵守三個定則: 第一:只可以寫你選定的主角,主角間不可以互相碰面,也就是發生互動。 第二:不可以描述對方角色,可以知道對方角色存在,但不准亂給彼此的角色加註解,因為你的角色沒隊友的記憶。 第三:不可以殺死對方角色甚或操控對方命運,可以陷害對方,例如巧妙的把敵人引到對方所在的位置,但不准寫出對方死掉的劇情,不可以說:「我對著一個人影開槍,結果走過去發現他穿的衣服跟我一樣,哇靠,原來他是我隊友!」這種白目話。 相信到這裡大家應該都看得出來,這是一篇由五個主角共同拓展,卻沒有發生任何互動的故事,為什麼要這樣,明眼人應該猜得出來原因,在這裡我也不廢話了。 接下來的是參賽者規則,不限定只有五個人可以參加,不過比賽分五批,誰寫得比較好,就挑誰的角色進入主篇連結成一部小說,至於好與壞的評審權力,由每個參加者一起投票決定。 以下是規則與解釋。 規則一:每次交文以三千個字為準,告一個小段落,必須配合前一個人的世界觀與設定,寫到哪設定到哪,不要多做無謂的廢話。 規則二:比賽分五批的意思,指一個期間我們開放一位角色與其故事的投稿,選出最好的作者成為該批次角色擁有人,並選出他的文章加入主篇。 規則三:並不是限定故事必須在三千字內結束,而是輪流制,第一個角色經歷三千個字的遭遇後,換下一個角色,五個人輪流完後才回到第一個角色繼續發展,繼續選出下一任角色擁有人,不限輪數,輪到故事結束為止。 規則四:每個人劇情發展的速度最好控制一下,不要讓其他人覺得你的角色很遜,人家都已經衝進去要塞重地了,你還在外圍跟小兵躲貓貓,最後別人炸掉兵工廠時,你才發現自己什麼事都沒做到。 規則五:原則上,不限定是誰炸掉兵工廠。延續上一個人的設定,用你的方式去寫角色故事,最後是誰炸掉都沒關係。兵工廠爆炸後,接後面的人就變成逃脫遊戲,以此類推,進行到故事有明顯結局為止。 規則六:還是那一句話,不可以殺死別人的角色,每個角色的命運都得由該期角色擁有人自己決定,所以一樣,兵工廠爆炸時,你的角色不可以說:「哈哈,我把兵工廠炸掉了,沒人生還,故事結束!」這種白爛話,而要說:「兵工廠要爆炸了,我想我的隊友有一分鐘的時間跑十公里逃離這裡。」這樣子,只要留給別人生還機會,大家都不會太苛責你。 規則七:本比賽比的是筆力,你有實力的話,怎麼掰都行,管他特種部隊是傭兵團還是三角洲部隊,管他角色武器是雷射鎗還是新阿姆斯特朗炫風噴射阿姆斯特朗砲,你的文筆好,小說有邏輯,就可以脫穎而出,很現實很簡單,不需要想太多,這是出風頭證明能力的機會,也是進步的機會。 規則八:仍然必須強調一點,配合很重要,請勿扭曲上一個人的設定,他手拿T65K2步槍,請你就不要白目拿光劍。他已經不干擾你的角色了,至少,試著跟他活在同一個世界吧。還有,如果可以的話,不要玩超能力或同類唬爛物,你是特種部隊,我不希望看見你的左眼會Geass。 規則九:限定用第三人稱寫作,要是每個人在文中都用第一人稱自稱「我」,那一定鳥掉,不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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