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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男索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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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記 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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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4-11-2009 20:07:0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我記得許多人,也記得許多事,我忘了許多人,也忘了許多事。明夕說,桑默,信什么都好,就是別信記憶。因為,記憶是最擅于欺騙和撒謊的。我不明白明夕為什么這么說,曾經,他和我一樣是熱愛回憶的人,甚至,比我更愛回憶往事。初秋的早晨,有點微寒。我獨自行走在林間小道,回想著過去的一點一滴。六月,和明夕相識源于街頭小攤的燒烤。兩個吃的滿臉大汗的女子,在六月的暖風中相視一笑,因此結緣,成了相親相愛的至交。本來一切都很美好,只是后來,我們認識了黃成,那個俊美優雅的男人。友誼在愛情面前,脆弱的如同廉價玻璃,稍作碰撞,便有了裂痕。黃成愛我,明夕不甘心。于是在一個寒風凄凄的夜,她偷走了我的黃成,偷走了我的友情和愛情。 “黃成在哪?”我怒氣沖沖的質問。明夕望著我冷笑,臉上泛起冰霜,逐漸蔓延至全身。那以后,明夕便日日夜夜跟著我,不論我走到哪兒,她都不離不棄的亦步亦趨。不說話,也不碰我,只遠遠的站著,看著我冷冷的笑。有時,我也懷疑明夕是不是已經死了,現在的她其實是一縷魂魄。我報過警,告訴警察明夕的魂魄跟著我,求他們幫我找到她的尸體,讓她得以安息,不必再糾纏著我。他們卻敷衍的笑著,把我當瘋子。明夕貼近其中一個警察,伸出舌頭,一下一下,緩慢的貼他的臉。那個警察打了個寒戰,“突然覺得好冷。”他這樣說,似乎完全看不見明夕的動作。我于是死心。明夕一直一直跟著我,不告訴她把黃成藏到哪兒去了,也不說她為什么跟著我。我多少是有些怕的,盡管我神經很大條,盡管明夕曾是我極要好的摯友。可是,當半夜突然驚醒,張開眼便看見一張臉貼在眼前,七竅流血,膚色蒼白泛著冰霜,我真的快被嚇死了。明夕就像古裝劇里的高人一樣,神出鬼沒,神龍見首不見尾。總是在我最無防備的時候,突然出現,然后,看著被嚇得臉色蒼白,心跳加速的我,無聲的,放肆的笑。削水果的時候,明夕又突然出現,極其讓人恐懼的造型——眼睛凸顯,嘴唇外翻,七竅流血,膚色如霜,沾滿血污的頭發凌亂不堪,像一條蠕蟲,趴在地上,以極快的速度爬向我。害的我心跳從慢車道開上了高速公路,驚慌之下差點把水果刀扎自己手腕上. “你到底想干嗎?藏起了黃成,奪走了我的愛情,現在還日日夜夜以驚嚇我取樂?我們曾經的友情,你全部忘了嗎?”我忍不住沖她吼。明夕依然望著我冷笑,滿身冰霜,蔓延,泛濫。八月,明夕突然悲傷起來。每日呆呆的蜷縮在房間的角落,我走近時,偶爾會抬起頭,懶懶的看我一眼,眼中的悲傷濃厚如墨。 “你怎么了?好像很難過啊?”我小心翼翼的走近她,關切的問。畢竟,我們曾是那么好的朋友,即使如今她成了鬼,而且天天嚇唬我,我還是不能不管她。我話剛說完,明夕猛的抬起頭,死死的盯著我,表情怨毒,眼中的悲傷似乎更加濃厚了。明夕緩緩的爬起,一步步走近我。我呆呆的站在原地看著她,有些不知所措。近了,更近了。忽然,她一個魚躍,兇神惡煞的撲向我。這樣突然,我根本來不及躲避,只能認命的閉上眼。許久,除了一陣寒意侵過,再無其他感覺。張開眼,明夕的臉突兀的出現在眼前。她張牙舞爪,拳打腳踢,很拼命的樣子,似乎是想殺了我。然而,她根本觸碰不到我。她的手接觸到我的身體,瞬間散成沙礫,穿過我身體之后,又重新組合還原。一次次,徒勞無功。明夕的表情漸漸由悲傷,怨毒,轉為不甘。她不死心的一次次撲向我,一次次散成沙礫,又一次次重組還原。我傻傻的看著,不明白她為什么如此恨我。她搶了我的黃成,搶了我的愛情,我都沒有恨,她憑什么?我哭了,眼淚鼻涕滴滴答答的糊了一臉,我說,“你憑什么恨我?你奪走了我的愛情,我都沒有恨,你憑什么?” 聞言,明夕突然笑了,很囂張笑。一邊笑,一邊捶地,她的手攥成拳,握得緊緊的。我疑惑的看著她,盡管她已經是鬼了,我還是懷疑她這樣一直笑,會不會把自己再笑死一次。明夕笑的很狂、很激烈。漸漸笑出了淚。她的表情也在眼淚涌出的那一刻轉為無助和悲哀。彷佛全世界最悲傷的事情降臨在她身上一樣。我感覺自己仿佛在看一場啞劇,戲臺上那個悲傷的女子,無聲的哭泣著,安靜的歇斯底里。九月,老總打來電話,怒氣沖沖的吼,“桑默,你不想要這份工作了!今天再不來上班以后都別來了!!!” 我張了張嘴,還來不及說什么,重重的掛電話聲傳來,隨即是‘嘟嘟’的忙音。上班?好久遠的事情。依稀記得大概有半個月沒去上班了吧?好像請假了?還是沒請假?記不清楚了,究竟是怎么了,一直引以為豪的記憶,居然變得這么凌亂不堪。算了,不想這些了,還是去上班吧。收拾了一下,化了個淡妝,穿上職業套裝。端正的站在鏡前,望著鏡子里的明媚的女子,有些陌生的感覺。我,很久沒照鏡子了嗎?怎么覺得鏡里的女子,如此陌生?伸出食指,戳戳臉蛋,柔軟而真實的觸感。明明是一張真實的臉,為什么我看起來卻覺得很虛偽?明夕柔柔的笑著走向我,在我耳畔輕輕的吹氣——她已經學會如何靠得我最近,而不會弄散自己的靈體。突然間有種毛骨悚然的感覺,我發覺我好像記錯了很多事,真的錯了很多。可是,卻想不起來是哪兒錯了。明夕的唇一上一下的蠕動,依稀是在喊一個人的名字。遺憾的是,我不懂唇語,不知道她在叫誰。也許,是在喊黃成,也許,是在喊桑默。我失業了,因為我想不起自己是做什么工作的,想不起公司的地址在哪。自作聰明的按了回撥鍵,打電話問老總,如實說道,“我忘了公司的地址,告訴我好么?” 兩三秒的靜默之后,電話那端傳來一聲驚天動地的怒吼,“滾!”接著,是重重的掛電話聲。然后,我想我也許失業了。趴在床上,晃動腳丫,翻看著快遞公司剛剛送來的辭退信。算計著那幾張薄薄的紙幣能買多少食物?這些食物能支撐我活多久?我沒有去想找工作這種不切實際的事情——當一個連她會做什么,擅長什么都想不起來的時候,你認為她找得到工作么? “明夕,我會餓死嗎?”我問。明夕不屑的瞟我一眼。捏著幾張鈔票,去街上的商店買了很多廉價面包和果醬。艱難的抱著它們,回到家。我有一個很大的冰箱,就放在廚房。很大很大,兩層的,冷藏室可以裝下一頭豬,冷凍室可以裝下半頭豬。因此,我不用擔心買太多東西的時候,冰箱里會放不下。在面包上涂了厚厚一層果醬,我對鏡子,大口大口的咬著,欣賞自己咀嚼食物的姿態。顏色鮮紅的果醬掙扎著從面包里擠出,粘在唇角,我呲牙咧嘴的沖鏡子里一嘴猩紅的女子,笑。視線一片模糊,我看見鏡中的女子脖頸間皮肉一點點翻卷開來,露出里面鮮嫩的肌肉,血,瞬間從傷口涌出,染紅了整個鏡面。詫異,使勁的揉揉眼再去看,發現鏡中除了一個嘴角粘著紅色果醬,呆愣愣的傻女人,什么也沒有。恍惚,似夢。依稀,非夢。記憶,果然出了什么差錯么?臥室。 “明夕,我想找回自己的記憶,你可以幫我么?”我問。明夕一定是知道一些事情的,我堅信。我的話,讓明夕有些欣喜,我隱約看見她眼里似乎在那一瞬間放射出光芒。明夕走了兩步,見我不動,又走回來示意我跟上。推開臥室的門,穿過客廳來到廚房,明夕在冰箱旁停下,然后望著我,眼里閃著熱切的光。 “帶我來這里干嗎?我不餓呀!”我奇怪的看著她,“難道是你餓了?鬼需要吃東西么?” 明夕搖頭,指著冰箱門,做打開的動作。她身上覆蓋著的冰霜隨著她的動作,紛紛揚揚的飄落,散在地上,轉眼不見,連水漬都未曾留下。我依言打開,看看冰箱里剛塞進去的面包和果醬,再看看明夕,有些不解——她想做什么?明夕著急的搖頭擺手,指了指冰箱上層的冷凍室,示意我打開。我的心突然慌亂起來,很緊張,撲通,撲通,跳的極快,壓抑的幾乎要爆炸了。深呼吸,平靜了一下心情,在衣服上蹭掉手心里的冷汗,我打開了冷凍室——支離破碎的身體,這就是冰箱上層的冷凍室里裝著的東西。冰箱的冷凍室太小,只可以裝下半頭豬。一個女人,裝在只容得下半頭豬的狹窄地方,實在太擠,應該是剁碎了之后才勉強裝下。我沒有害怕,在看見那堆支離破碎的身體時,心情居然奇怪的平靜。明夕示意我把它們從冷凍室里取出來。這是個力氣活兒,天知道那些東西在冷凍室里放了多久?像鐵一樣硬邦邦的,我根本掰不動。無奈之下去工具室找了把小錘子和尖錐子。將錐子按在縫隙間,用錘子輕輕的敲打,一點點把冰斫開,不敢太用力,怕把那本就支離破碎的身體弄的更加支離破碎。隨著時間流逝,冰霜漸漸融化,后面的工作才總算輕松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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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4-11-2009 20:11:54 | 顯示全部樓層
一直忙到半夜,終于把那些東西全部完整的取出來了。手,腳,胳膊,大腿,軀干,乳房和頭顱。我看著一地的碎尸,伸了個懶腰。 “明夕,這是誰的身體?”那顆頭顱已經被擠壓的變了形,我認不出她原先的樣子。明夕詭秘的笑,嘴角淺淺的梨渦透著陰謀的味道。我坐在地板上,懷里抱著那顆頭顱不停擺弄,捏來捏去,試圖把它恢復原貌。明夕把手伸到我眼前,搖晃。 “干嗎?”我抬起頭,問道。明夕伸出食指,在虛空中劃來劃去,一下一下,很認真的樣子。歪著腦袋研究了半天,我終于明白她在比劃的兩個字‘桑默’。 “我?”疑惑的看著她,我一臉不解。明夕搖頭,搖了兩下似乎想起了什么,復又點頭。看得我莫名其妙,茫然。 “跟我來。”明夕笨拙的比劃著。她帶我走到鏡前,示意我看著鏡子。鏡面在暗夜里泛著幽光,陰森可怖。我們的樣子倒映在鏡中,臉上帶著幽幽的綠光。明夕身上的冰霜融化了,露出她真實的樣子。我捧著那顆頭顱,視線在明夕臉上巡視著——雖然被擠壓的變了形,但是依稀能看出明夕的影子。原來,那是明夕的身體和頭顱,破碎的。 “明夕,這個是你的身體么?”我問,憐惜的撫摸著手中的頭顱。明夕點頭,一筆一劃的在空氣中寫著字“我不是明夕,我是桑默。” 我愣住,心臟一抽一抽的快速收縮,你是桑默,那我又是誰?原來,我是明夕,不是桑默。 “黃成愛的人是桑默。在一次同城的作者見面會上,身為編輯的我被桑默拉著一同去了,與是認識了黃成——那個爽朗優雅的男人。黃成和桑默一樣是職業寫手,以文字謀生。相同的職業讓兩人惺惺相惜,進而彼此愛慕。”這些,我都記得。兩個人的愛情是幸福的,但是如果多了一個人,便是不幸的。我是多出來的那個,我也愛上了黃成,甚至比桑默愛的更深,更熱烈。兩個女人,一個男人。音符漸漸變得不和諧。桑默和黃成的幸福像刀一樣,插在我心里。我逐漸變得歇斯底里,神經質,總是找茬和桑默吵架。終于,一次爭吵中我失手用剪刀劃破了桑默的脖頸。猩紅的血涌出,映著桑默白皙的肌膚,強烈的對比色,異常美麗。我買了大大的冰箱,切碎了桑默的尸體,塞進冷凍室。桑默,已經死去了。我還活著,我不是桑默,而是明夕。我編了太久的故事,看了太多的故事,結果,把自己的記憶當成了一張紙,隨意的渲染了一些不真實。我瘋了一樣使勁的捶打著鏡面,一下又一下,鏡子碎裂,露出墻壁。雪白的墻壁上有一個黑幽幽的大洞,那里面,是黃成的骸骨。桑默消失了,黃成依然不愿意愛我。他堅信桑默一定在某個城市等著他去找她,他要離開我,他要去找他的桑默。即使,我把自己假裝成桑默,他也依然不愿意愛我。八月,我用殺死桑默的那把剪刀,刺穿了黃成的咽喉。然后,把他煮熟,一點點吃掉。骸骨,藏進空心墻里,和靈魂封印在一起。我終于找到了黃成,也找回了真實的記憶。看著黃成的靈魂是墻壁間飄出,和桑默手拉著手漸漸遠去,我依稀聽見桑默說,明夕,信什么都好,就是別信記憶。因為,記憶是最擅于欺騙和撒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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