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日本手機遊戲APPS下載] 手機遊戲專區 熱門短片

型男索女 
查看: 3837|回復: 0

[綜合討論] 加徵額外印花稅在物業轉售時才收取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1-2010 12:02:0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商台)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10:49
今日起買賣的住宅物業,兩年內轉手,要額外加徵百分之五至一成半印花稅。稅務局    長朱鑫源在本台節目表示,額外加徵的印花稅是在物業轉讓時才收取,所有在今日起簽署的正式買賣合約,必須遵從新措施安排。由於要等新法例生效後,才能收取稅款,今日起提交稅局的樓宇買賣個案,只需依照舊有印花稅率交稅,當局會記錄個案資料,一旦有關物業在兩年內轉售,就會向處理買賣的律師發出徵收額外印花稅通知書,要求買賣雙方三十日內繳交;而法例生效後,所有提交稅局的樓宇買賣個案,若原有業主持有物業少於兩年,必須一次過繳交原有及額外印花稅款。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Archiver|手機版|Nakuz.com |網站地圖

GMT+8, 19-9-2025 17:07 , Processed in 0.023489 second(s), 11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