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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lojacky1245 於 25-1-2011 22:03 編輯
Ms~~蝶兒,酷虎,小酷虎,是同一個人
於2011年1月21日 6時~7時,,,你在出口2引走 我(魚) 和夜影的怪..
另外 於2011年1月23日 早上1時~3時...你把夜影引死...另外...引走出口2的怪
我就即家搵花都族長(悠悠) 她說:酷虎跟她說為何要引走我們的怪!! 因為酷虎在這星期三番四次引死他...
後來...我們於星期六打電話要求他解釋,,當時我(魚),夜影,風 都在電話中....酷虎親口認了是他引走我們的怪... 我問他,為何要引走呢! 他說因為是我引死他在先....我再問他... 問他有沒有任何的證據(照片,影片等等) 他說沒有.... 那我就問他:你有冇有親眼見到是我引死他嗎?! 他說:沒有....我再問他.你的ac被引死.那又關我事嗎? 他說: 是你這無聊的人才會引死我....... 我們就奇怪了...他為什麼都見不到...就屈了我,是我引死他的.....他才引我們的怪和引死夜影
在這件事上..很明顯,酷虎在沒有任何的證據下,,屈我引死他.他再引走我們的怪和引死夜影.,,他沒有任何歉意,就cut了線......
我和夜影,要求賠償,當時我們開了12hr經介,雷石,經水
另外感謝花都族長(悠)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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