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o千千o 於 21-8-2011 09:46 編輯
1.起底包括咩野的?
而我沒有作出.
起底,冇起佢名.
lollipop807 發表於 21-8-2011 02:27 
你敢話你自己之前d相 無提及佢真名?
我引用番法律同你講, 我唔會重申多次
聯網普及以來,一直都經常有人於網上惡意作人身攻擊,當中言論或涉及誹謗。
然而,網上言論全受法律管制,與現實世界無異。
當有人觸犯法例時,控方(膠帝)可要求網站交出留言者IP地址,然後根據IP地址及使用時間,向互聯網服務供應者(ISP如Netvigator, HKBN等)要求提供IP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及住址。
你敢擔保你無講過一句 掛狗等一切說話 仲有之前 post d膠帝相 係無提及佢名? <---如果無做過不需理會
但你如果做過, 膠帝係可以要求網站交出留言者IP地址,然後根據IP地址及使用時間,向互聯網服務供應者(ISP如Netvigator, HKBN等)要求提供IP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及住址。
查明真相 將被視為永久形式誹謗,並可被判監2年及罰款。根據過往案例,誹謗罪成要賠償過百萬元不屬罕見。
在公開的網站平台上發表誹謗性言論(掛狗 膠帝用掛又唔認),在法律上皆被視為「該言論須已被公開 (must be published to third party)」。
膠帝用掛定係bug 大家仲係未知之數 <--- 足實有根有據 係唔會單憑一張相批斷
你最少係外掛封鎖名單係有佢名, or你親自上屋企影埋相 , gm查實 先可以話佢係掛
當然你會講 咁下下咁麻煩 咁真係用掛果d人 咪玩晒
唔係玩晒 只係大家心照 , 不過你真係咁想知人地係唔係掛既
你咪試下咁樣去攞證據 相信你起人底 都咁有耐性
你一定得既=]
最後再提樓主一句 我唔係嚇你~ 因為真係有同類案件出現
切記,於互聯網犯法與現實無異,切勿因為一時之快而令自己惹上官非,特別是討論區及網誌平台,失實的言論可引起很大後果。
無謂為左一個人 毀左個人前程
參與評論者都要小心!!!!
聽唔聽係既自由~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