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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4-9-2012 19: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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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gunscts4 於 4-9-2012 19:50 編輯
先請看清我在說啥再回應
而且這不是神馬追不追究問題,而你的確犯了指引,
常言道:錯就要認,打就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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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紅血淚 發表於 4-9-2012 19:25 
" PZ及個人決定"
完全明白,再者,我沒有不承認第1項
只是第3、4項我只是不服及不認同
因為正如以上引用,我終於明白這是你主觀的決定
我對此不作任何評論,反正我也從而斷定你這邊風氣不適合本人
以上,,
*絕對沒有惡意啦,,我只是在以事論事
也沒有去執著,但我可跟你說一句"我不認同第3第4項"(這是我主觀地說一句,不關任可人事)
扣分不是問題,我只是要維護個人立場,謝謝
當然啦,這兒是你主場,我無話可說(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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