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他人資料 包括姓名、身份證、照片、電話、住址、MSN、Facebook等等 主題處分:關帖,屏蔽,警告一次 回覆處分:屏蔽,警告一次
6. 請勿公開他人樣貌相片或私隱資料。 備註:包括住址、聯絡方法及相片等
投票已經結束
使用道具 舉報
查看全部評分
天下乂無雙 發表於 25-6-2017 19:16 正常黎講呢 就唔應該公開 以免自己都犯埋法
小妍~ 發表於 25-6-2017 19:18 你覺得應該打幾多個星星呢
+plzza+ 發表於 25-6-2017 20:38 感覺上電話可以留2個** 因為唔係佢本人 食死貓果個比人po出黎都幾慘
henryns 發表於 25-6-2017 22:41 唔講法律 只講我個人既意見 我覺得資料公唔公開唔緊要 拉晒去坐監就得 呃1蚊坐1日 ...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並轉播 回帖後跳轉到最後一頁
小黑屋|Archiver|手機版|Nakuz.com |網站地圖
GMT+8, 1-5-2025 18:32 , Processed in 0.028036 second(s), 13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