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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4-6-2010 21: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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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nomygf 於 4-6-2010 21:20 編輯
回復 11# allnewbtoqdbs
先前不知道為何被禁,也不了解貴網有可以投訴和認罪等設置
如果早知道有這樣的設置就不再設新帳號了
違規了就是違規了, 任何借口也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口口聲聲說我開5.6,請您也給個直接證據,不要靠兩張圖就定我罪
根據過往投訴成立的投訴, 投訴成立的原因並不在你有無開啟Evo 5.6,
如果你連你被定了什麼罪也不知道的話, 請你先仔細閱讀一下對戰系統的使用規則
也不要靠網友推測是我就定我罪
該次投訴, 版主是根據証據定罪的
即然你都承認有對這件你的處理上有過失,那為什麼罪是由我來扛的呢???
簡單地說, 我們過失只是在本次的投訴 (/viewthread.php?tid=3913677), 而且本次投訴根本毫無意義,
因為你早已經被定罪, 只是我沒發現這點, 所以這次的投訴才會出現
而你被定罪則是在(/viewthread.php?tid=3460028), 與我這次的過失毫無關係
您的過失,你的錯誤推想,這樣就定我的罪!!
毫無任何推想, 証據足夠証明, 只是你所謂的「罪」還沒有弄清楚是什麼罪,
先去看看對戰系統使用規則吧
不管該帳號是什麼時被禁的,是否也是像現在沒有直接的證據呢??
否
樂古論壇只容許會員擁有一個帳戶????這位版大如果你開門做生意說一個人只能買一個便當
那你一定要做好相關機制,不能說等客人買了四、五個,才在說要把便當要回
當你注冊用戶時, 有相關資訊列明, 然後你按下同意才可以成功注冊
你沒有看清楚條款, 這與我有何關係? 別在推卸責任
,在買賣當時您就
應該做好相關的措施,才不會讓我有多幾個帳號,
技術上問題, 不能夠做到
所以如您要以這個理由禁我言,是不是也無理呢!
禁言理由並非多重用戶, 而是在你所犯的罪
看來只有這個回應方式你才會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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