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開本人Facebook之資料,令本人十分尷尬。
2.無得到我的同意公開我的資料。
~DSM~ 發表於 26-10-2011 07:08 PM 
這些資料可是Google搜尋的結果:
遊客,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積分高於 9999999999 才可瀏覽,您當前積分為 0
你不想別人看見你的真實資料,又何必把個人資料放上戀愛(?)論壇?
而Facebook,亦是以此連結中的資料為基作出搜尋的結果。
再者,大部分資料於搜尋前的最初狀態亦是由於閣下先前的所作所為:
遊客,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積分高於 9999999999 才可瀏覽,您當前積分為 0
互聯網從來也是很容易使人留下痕跡,任何人要是想知道我的資料只要Google一下亦可得知;
不過我並無任何痛腳在人手中,亦有注意自己一直的所作所為。
故此,我根本完全毋需對此感到懼怕!
不過閣下就似乎……不想被人扢出舊傷疤了吧?:handshake
贈你一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其他意見:.該版主不是第一次做這一些「過介」之行為,但次次投訴只要輕輕了事。
~DSM~ 發表於 26-10-2011 07:08 PM 
第一,請列出閣下口中,我所謂之「過界」的行為的證據;
第二,請列出本人被投訴的案例。
在我的記憶之中,此投訴可只是第一(或二?)次發生;
而所謂「過界」的舉動,請問我是基於閣下自行於Nakuz!主頁中提供的資料作出傳閱,
抑或只是轉帖由互聯網上閱讀所得知的資料?
同時,我亦想詢問一下投訴人(或Admin?),請問我有:
6. 請勿公開他人樣貌相片或私隱資料。
備註:包括住址、聯絡方法及相片等
嗎?
我可只是轉帖網絡上的連結:handshake
7. 擁有多於一個帳號時,所有帳號的行為會互相影響。
備註:當其中一個帳號違規時,版主有權將使用者所有帳號同時封鎖。
~DSM~ 發表於 26-10-2011 07:08 PM 
嗯……參考投訴帖文所在地:
既然閣下作為帳號之其中一個使用者,你於遊戲進行帳號爆竊;
我是否又應把閣下一切使用相同IP的帳號禁言禁訪處理呢?
有時,請不要只是注視於自己的眼前;而是要觀看全局。
我自問於該帖只是把Google所得的結果的連結張貼,
並進行容觀、理性、和平的分析,指出閣下可信性成疑。
可惜閣下又不知為何為此感到尷尬及「很醜」;
是因為自己的罪證及支持的理據被赤裸裸的呈現眾人眼前、抑或什麼的?
註:為保投訴人樽鹽不致打翻,本帖所有連結已附上Hide碼;
希望投訴人不會又響著「知情權」的牌子要求知悉其內容;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