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你的疑問 第一:同意,所以我才會因此仔細觀察他的行為。 第二:你「辭去」? 「辭去」他? 我不明白你 ... Poon 發表於 26-10-2011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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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聲明 那麼,我想問何謂嚴重聲明了,現在。 Christopher.C 發表於 27-10-2011 19:42
我想說清一點,首先我今次是就你公開我的私人資料作投訴。 另外,我之前的過犯我認錯。但今次投訴目的是就你公開我的私人資料作主題。 最後不要離題(話我之前個D前科)對投訴無幫助。 版主,你好似離題wow。我的前科都這個投訴有咩用??好好反思一下,謝謝。 ~DSM~ 發表於 27-10-2011 07:47 PM
第2:在回復中又可以睇到個位版主又係無悔意。佢引出在google找D資料同我前科做唔知D咩野,講出我好似在整件事中我錯咁。呀版主你引出個D野同回復的內容分明想「推卸責任」? ~DSM~ 發表於 27-10-2011 07:47 PM
我自問於該帖只是把Google所得的結果的連結張貼, 並進行容觀、理性、和平的分析,指出閣下可信性成疑。 NuclearAsh核灰 發表於 26-10-2011 08:40 PM
第3:犯左規仲講到自己無錯?真係唔知醜。擺到明你公開人地資料係你錯仲推卸責任,唔知你係唔係一個做版主既行為和品行呢?? 第4:錯仲唔道歉又係唔係好版主既行為lo 最後比一句你睇下: 「錯就要認,唔好係地同我推卸責任」 ~DSM~ 發表於 27-10-2011 07:47 PM
我嚴重聲明現在不接受任何道歉之言論。 ~DSM~ 發表於 26-10-2011 07:08 PM
咦原來有改過? 肯定被鬼隱了 Christopher.C 發表於 27-10-2011 08:03 PM
其實同你玩我真係覺得幾有趣同幾有挑戰性... 下下都要係錯字同矛盾間估下你字裡行間既意思都幾困難 btw ... NuclearAsh核灰 發表於 27-10-2011 20:05
請不要離題,我是投訴你有關公開我的私人資料的行為+推卸責任之言論,而個個post的資料/前科不要在此提 ~DSM~ 發表於 27-10-2011 08:26 PM
Goodest logic. 回應閣下之提問及質疑屬離題; 對投訴內容作出釋義又屬離題…… 法官大人我冇野講了\/ ... NuclearAsh核灰 發表於 27-10-2011 20:33
咁好,我問你點解要公開我資料?認為你的地位給會員認為是真的和得到認同感? 定係想出位?or引出個D事推卸責任話我挑釁你post出我D個人資料? 我不明白,你白己知咪好lo,仲咩要post出來。咁一定有原因/想出位 ~DSM~ 發表於 27-10-2011 08:37 PM
事情的因由你應該很清楚才是:閣下於RaycitySEA進行帳號爆竊; 而你又不知什麼因由有留意該帖而沒進行澄清或否認,但留意1#下的Facebook用家回應: 本版及本事件是有外地玩家注視。 為此,作為版主我必須對事情作出處理;而該處理,就是評論事情真偽的可能性。 NuclearAsh核灰 發表於 27-10-2011 08:05 PM
Ans: 另外,小弟雖非知名人士,惟也對「名氣」、「積分」、「職銜」等抱可有可無態度; 我可不像某會員 ... NuclearAsh核灰 發表於 27-10-2011 20:47
又反映另一件事,用版主不是要言行重要嗎? 點解我睇到D挑釁性既言行?難道我眼花? 另外你無解答清楚我發問之問題,難道你想逃避問題/責任? ~DSM~ 發表於 27-10-2011 08: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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